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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满洲里市人民政府招聘政府法律顾问公告》(满政字16号),经过严格审核、研究,拟将刘永明等10人列为政府法律顾问初选人员,现予公示。
一、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不宜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有关问题。
二、所反映问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公示时间:从6月12日起到6月18日止。
四、联系单位:满洲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
地址:满洲里市新党政机关办公大楼
联系电话:0470-6262673
附件:公示对象基本情况
满洲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
2015年6月12日
附件:
公示对象基本情况
刘永明,男,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工作单位:内蒙古缘合律师事务所。
宫国新,男,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工作单位:内蒙古缘合律师事务所。
赵元喜,男,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工作单位:内蒙古诚众律师事务所。
陈玉发,男,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工作单位:内蒙古北疆律师事务所。
郭树清,女,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工作单位:内蒙古北疆律师事务所。
赵德荣,女,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工作单位:内蒙古北疆律师事务所。
梁 宏,女,1964年出生,本科学历,工作单位:内蒙古百帮律师事务所。
郑爱玲,女,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工作单位:内蒙古百帮律师事务所。
张国庆,男,1984年出生,在读博士,工作单位: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
张惠娟,女,1985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工作单位: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