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报名审核系统上传材料指引
一、户籍入户资格审核(甄别)材料
非广州市户籍的,应提供包括不限于: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报考岗位对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户口薄首页及个人页等,具体情况可参见《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http://www.gz.gov.cn/gfxwj/szfgfxwj/gzsrmzf/content/post_6456832.html)的要求。一般情况下,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http://www.gz.gov.cn/gfxwj/szfgfxwj/gzsrmzfbgt/content/post_6454313.html)中第五、六、七条的入户要求条件的情形相对普遍。比如,报考人员属40周岁以下,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相应学位的,即已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报名时扫描上传和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对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薄首页及个人页等材料即可。
符合其他入户条件的情形,请报考人员自行参阅对照相关规定,提供符合入户条件的有效确凿的佐证材料。
广州市户籍的,请一并上传户口薄首页及个人页等材料,以供甄别。
二、岗位报名资格审核材料
以岗位需求表具体岗位中“学历要求”“学位要求” “年龄要求”和“其他要求”,以及招聘公告中明确要求的材料为准。其中,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应提供具体的参保缴费明细,不得以参保证明或参保凭证等替代。
三、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以系统报名资格初审及资格审核中招聘单位的具体要求或通知为准。
四、系统上传材料注意事项
所有报名材料的扫描版按照下列顺序分类(文件命名如“1.身份证/2.学历学位与专业证明材料/3.户籍入户资格审核(甄别)材料/4.招聘岗位要求资格材料”)压缩为一个文件夹上传(压缩包大小控制在10MB以内),文件夹命名为“报名岗位的名称+所学专业+姓名”。相同的报名材料同次不必重复上传。
已报名并上传材料的,如在审核过程要求须补充材料的,注意应将原上传的所有材料与后续须补充的材料整理后重新一并上传。
五、其他相关参考文件
1.《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
740111.html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技工院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95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