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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文件名以个人身份证号命名。
重要提示:(1)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均须提供硕士和博士两个阶段的证书,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2)暂时未领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的推荐证明(应注明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领取时间);(3)暂无身份证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附本人照片并加盖骑缝章的户籍证明;(4)个人简历中描述科研成果时需注明“SCI、EI”等字样和影响因子。
2、《吕梁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附件1)
3、《吕梁学院应聘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2)。
3、《吕梁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附件3)扫描件(签字后扫描)。
(五)报名材料要求
1、请应聘者如实填写报名材料,将报名材料按要求全部存放于一个文档,以压缩文件格式进行上传。文档名称为:类型+岗位序号+应聘专业+姓名(如服务基层项目+17+建筑学+张三或非服务基层项目+13+矿业工程+张三),其中类型、岗位序号和应聘专业严格对照《吕梁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填写。
2、每类招聘计划中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应聘者在每类招聘计划中同时报两个及以上岗位,将取消考试资格。
3、要求本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和提供规定的全部材料,信息填写不真实或填写错误的,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将取消报名资格。
六、资格审查
1、学校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经资格审查后,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的专业中,符合招聘条件人数和计划人数不达3:1比例的专业将暂停招聘。
3、开考专业中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在吕梁学院网站公布或通过短信电话通知本人参加招聘考试。
4、符合参加招聘考试人员在招聘考试报到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应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毕业生还需提供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个人签名的《吕梁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原件;
(3)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论文原件。
(4)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者还需提供科研成果证明及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参加招聘考试的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证件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考试资格,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七、招聘考试
(一)应聘硕士研究生岗位
招聘考试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的监督指导下进行,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分100分。
1、笔试(100分)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及格线为60分。
公共基础知识内容(40分):包括时事政治(2015年以来国内外大事)、高等教育政策法规和科技知识、综合写作,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等(心理学、教育学以师范类非教育、心理专业本科阶段基础知识为主);
专业知识内容(60分):学科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以一级学科本科阶段综合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为主)。
(2)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2小时。
2、公布笔试成绩,发布面试公告
根据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及格线以上笔试成绩人员不达1:3比例的专业,须经教育厅、人社厅重新核定招聘岗位数,批准后方可进行面试。
面试名单将在吕梁学院网站上公示并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合格人员须递交本人的科研成果和反映科研水平的获奖证书原件。
3、面试(100分)
面试分为综合能力面试和应用技能测试两个环节,其中综合能力面试占60分,应用技能测试占40分。
(1)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按所属学科专业进行,包括试讲和答辩等环节,采用现场评分,时间为20分钟,其中试讲15分钟,答辩5分钟。参加面试人员凭准考证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发放面试证。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要点为:面试包括试讲、答辩等环节,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专业理论素养、科学研究能力及教学水平等。
(2)应用技能测试
应用技能测试按所属专业进行,采用现场评分,时间根据测试内容确定。
考察要点为: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实践教学能力和“双师型”教师素质等。
4、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达合格线者,不论笔试成绩高低,直接淘汰。
5、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不达3:1的岗位,须经教育厅、人社厅重新核定招聘岗位数,批准后方可进行面试。应聘者总成绩应在70分及以上者,方可参加体检。
6、按照笔试和面试的权重比例进行综合,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排出应聘岗位顺序。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二)应聘博士研究生岗位
招聘考试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分为初试和复试。
1、初试
初试按所属学科进行,包括考核、答辩等环节,采用现场评分,时间为20分钟,其中个人陈述10分钟,答辩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学习、基本素质等情况。
2、公布初试成绩,确定复试人员
初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应聘者初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复试,复试人员名单将在将在吕梁学院网站上公示并发布复试公告。
初试合格人员须递交本人的科研成果和反映科研水平的获奖证书原件。
3、复试(100分)
复试按所属学科进行,包括试讲、答辩等环节,采用现场评分,时间为20分钟,其中试讲10分钟,答辩10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素质、业务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
4、复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复试成绩不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
5、按复试成绩排出应聘岗位顺序。复试成绩并列的,以科研能力评价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三)报到时间、地点与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1、参加体检的人员按岗位招录比例为1:1确定。
2、体检按照《山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试行)》进行。对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资格。
3、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核
(一)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二)考核程序及相关要求: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政审对象,由学校政审组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必要时调阅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提供本人学籍档案,往届毕业生需当地社区和公安派出所出具现实表现证明材料或提供学籍档案材料。
(三)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4、考核不合格人员,不能列入拟聘用人员。
十、拟录人员公示、报批和办理聘用手续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结果,报请学校招聘工作领导组审核,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吕梁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2、报批
对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3、办理聘用手续
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4、在考试、体检、考核等各个招聘环节招聘名额出现空缺时,将不再递补。
十一、待遇
列入事业编制,按照国家、山西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各类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其他福利待遇根据吕梁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工作纪律
1、招聘工作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各环节的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
投诉电话:0358—2274212,2274213。
2、学校严格执行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个人信息材料等,或在笔试、面试和考核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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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吕梁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201506)
服务基层项目:(是□否□)岗位序号 应聘 专业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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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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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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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寸照片
(必须粘贴电子照片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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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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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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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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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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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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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及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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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确保联系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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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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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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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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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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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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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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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名称、授予单位及授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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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和工作简历(从高中毕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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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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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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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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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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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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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职位(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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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承诺本表所填内容属实。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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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需上传照片,文件名以个人身份证号命名;2、申请人弄虚作假或2015年7月前不能按期毕业并获得学历学位证书,不予聘用。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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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学院应聘人员情况汇总表(201506) |
岗位序号 |
应聘岗位 |
应聘专业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生源地 |
身份证号 |
本科经历 |
硕士研究生经历 |
博士研究生经历 |
联系电话(确保联系畅通) |
备注 |
毕业院校 |
毕业专业 |
毕业时间 |
毕业院校 |
毕业专业 |
毕业时间 |
毕业院校 |
毕业专业 |
毕业时间 |
1 |
教师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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