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报考指南
一、关于报考资格条件
1.专职党建工作经历计算起止日期?
专职党建工作经历的起算日期为本人到有关单位从事专职党建工作之日,截止日期为此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之日。专职党建工作经历须为脱产专职从事党建工作的经历,全日制在校学习期间兼职从事党建工作的经历不得计入,2022年应届毕业生专职党建工作经历须为入学前的工作经历。
2.专职党建工作证明有何要求?
报考人员须填写招聘公告中的附件4《专职党建工作经历证明表》,提交所在单位党建工作部门审核盖章(签名),并由具有发展党员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核及加盖公章,明确有关调查核实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如何理解“学历学位”要求?
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本次招聘要求报考人员须获得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且获得学士以上(含学士)学位。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我省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在政策上视同本科学历人员,须同时获得学士学位才符合本次招聘学历学位要求。
4.在读的留学人员可否以已取得的国内学历学位报考?
不可报考。在读的留学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国内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
5.留学回国人员能否以其尚未取得的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
不能。留学回国人员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于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报名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6.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如何办理?
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入围面试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未按时按要求提交的,不列为面试人选,不得参加面试。
7.如何理解“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以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二、关于报名程序
8.如何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自报名开始之日起,符合公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将所有报考材料扫描件压缩包发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进行网络报名(邮件主题为“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并致电招聘单位进行确认。同时,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工作人员对报考资料进行初审后将通过邮箱、短信或电话等方式反馈审查意见或提示需补充材料。
9.网络报名是否进行资格审查,如何理解诚信报考?
本次招聘网络报名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所有报名材料必须真实。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附件和本《报考指南》,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招聘单位的岗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以骗取考试资格,不得为“试考”虚假报名,以免干扰正常的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
对未能提供完整资料,或经查实提供虚假报考材料以及伪造、更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0.填写报名表信息需要注意什么?
填写报名表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
月在何地、何单位学习工作、任何职,特别是党建工作经历要写详实。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填写报名信息如有隐瞒、虚报、欺骗、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和责任。11.考生在报名时间上有什么需要注意?
考生可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建议考生根据本人的意愿和职业规划等提前选择报考岗位,不要等到最后才匆忙报名,以免因个人资料不全等原因影响报名而造成遗憾。
12.报考人员是否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三、关于考试及体检
13.如果居民身份证遗失或正在办理中,怎样处理方可参加考试或体检?
在笔试准考证、面试和体检公告上,都会要求考生必须带齐笔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或体检。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凭笔试准考证及临时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或体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居民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或体检的法定居民身份证明凭证,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
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14.笔试如何安排?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和笔试公告。
15.如果报考人员在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时符合报考条件,但在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职员)或遇有其它不可抗拒情况需缺考时,应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在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被聘用为事业单位职员)或遇有其它不可抗拒情况,报考人员应立即如实向招聘单位报告情况,并中止参加此次公开招聘,招聘单位不再将其列为考试、体检、考察人选。
16.面试如何安排?
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部门频道(区组织人社部门)版面以面试公告的形式另行发布。
17.体检工作由谁负责?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怎么确定?
体检工作由区组织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及标准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确定。
18.哪些情况要复检,复检程序是什么?
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
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单位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单位应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原则上应更换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由区组织人社部门指定。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四、其他事项
19.对违纪违规行为,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分别给予取消应聘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等相应处理。
20.《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
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报考人员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1.报名政策咨询电话和时间是什么?
咨询电话:0752-5562108(区委组织部组织科)、5568508(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5576391(澳头办事处组织人事办)、5581300(霞涌街道办事处组织人事办)、5103811(西区街道办事处组织人事办)。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附件;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22.本报考指南适用范围如何?
仅适用于本次大亚湾开发区
2022
年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