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2022年威海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
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凡符合《2022年威海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应聘条件及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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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于2022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资料。4.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有什么要求?
2022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2年5月23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我省推迟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的青岛市、淄博市、潍坊市、威海市、德州市考区考生以及其他考区因疫情封控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符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相关条件的,可先参加省内2022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须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成绩公布后的最近一次认定中取得教师资格,才能准予办理事业单位入职手续。如未能如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师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规定,则自动丧失已获得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拟聘用资格。
5.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否报考?
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期间必须为现役军人,报考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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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其他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报考时应提供正当途径入学、正规方式毕业的相关政策依据和证明材料。6.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的毕业生可否报考?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7.“×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中的“×年”如何计算?
“×年”的计算方法是:截至2022年5月23日,应聘人员工作的时间足年足月累计为×年,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8.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应是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9.公开招聘期间需要出具和使用的身份证和其他证件有什么要求?
应聘人员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和考试,招聘各个阶段使用的身份证和其他证件必须一致且在有效期内。
10.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应注意什么事项?
报名时,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能够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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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的要求。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名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必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11.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其中,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有专业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专业方向的,应当注明专业方向,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证明。
1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符合应聘条件,但在招聘过程中,自身的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应聘条件,应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一旦发生成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取消学历学位及其他失去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形,应如实向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报告情况,并停止应聘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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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选。13.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怎样办理减免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可在网上初审通过后至网上缴费截止之日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并拨打电话0631-5300009进行确认。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残疾人应提交残疾人证。 14.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更改应聘岗位?
2022年5月25日16:00前,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报名人员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其中,招聘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名信息。2022年5月2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系统自动禁止该应聘人员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岗位计划表》中其他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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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15.需要了解招聘单位相关信息,或对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请与招聘单位直接联系。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岗位计划表》。
16.笔试结束后,如何查询笔试成绩以及如何确定自己是否进入面试?
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号和姓名登陆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或人数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进入面试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17.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威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的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威海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相关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应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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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无业人员提交失业证或档案代管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管理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前提供。
(4)应聘具有专业方向要求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国家统招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5)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关工作经历材料,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23日。
(7)招聘单位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
(8)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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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18.体检依照何标准进行?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是否可申请复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本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费用由申请方负担,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9.对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提供虚假应聘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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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20.应聘人员通讯方式变动如何处理?
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以免影响正常聘用。因本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1.是否有指定的教材和培训班?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特别提示:凡参加或使用社会上所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辅导网站、上网卡和考试教材、辅导用书等造成误导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