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报,严禁任何形式、任何程度的弄虚作假。如有虚假,取消其报考资格。
填 写 说 明
1、“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栏,按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时间填写。填写时间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91.05”。
2、“籍贯”、“出生地”栏,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江苏盐城”、“江苏阜宁”。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
3、“学习和工作简历”栏,从参加工作时填起,院校学习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院校学习时填起,简历的起止时间填到月(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前后要衔接。
4、“奖惩情况”栏,填写受县(市、区)级以上的奖励和记功情况,并注明奖励时间;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过奖励和处分的,要填“无”。
5、“个人特长及主要工作成果”栏,简要填写本人擅长的工作、本人发表作品的数量和质量;负责的工作在上一级工作会议上交流、得到县(市、区)以上领导批示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