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1.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支付宝小程序“豫事办”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平顶山市域之外的考生,还需关注当时平顶山市的疫情防控政策,满足本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之后方可入校参加考试。
2.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3.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
(1)考生进入考点时需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本人防疫健康码、行程卡,微信“扫一扫”学校场所码,接受体温测量(<37.3℃),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得进入考点,工作人员做好记录,由考生签字确认作为退考依据,并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2)所有考生需提供考试前48小时内河南省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按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5.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座位后仍需继续佩戴。
6.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
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视为暂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应服从工作人员要求,前往临时隔离区,由医护人员判断是否允许继续参加考试:可参加的,耽误时间不补;不可继续参加的,已经完成部分视为有效(其中需评委打分的以实际给分为准,笔试试卷以已经完成部分实际得分为准)。7.考生在资格复审时应持本人签署的《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考前14天内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人熟知并理解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在招聘考试中采取的有关防疫措施,保证遵守相关规定,承诺如实报告个人情形,如有违反,愿接受任何处理。 请抄写上述划线句子:
承诺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