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宣恩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学历人才政策清单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大力集聚人才,宣恩县印发了《中共宣恩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实施“贡水英才”计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宣人才发〔2022〕1号),对来宣恩工作的高学历人才给予住房、生活保障奖励政策,具体标准如下:
一、住房保障政策
(一)房票补贴。博士研究生(同时具有学历学位证),给予12万元房票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时具有学历学位证)、全球排名前100的大学或全球排名前100的专业全日制本科生(中国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英国U.S.News世界大学排名),给予6万元房票补贴;高考第一分数段本科生(同时具有学历学位证),给予5万元房票补贴。
(二)人才公寓。博士研究生(同时具有学历学位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时具有学历学位证)、全球排名前100的大学或全球排名前100的专业全日制本科生、高考第一分数段本科生(同时具有学历学位证),本人及其共同生活成员在县城规划区内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连续3年免租入住人才公寓。
二、生活补贴
博士研究生(同时具有学历学位证),给予连续5年,每人每年30000元的生活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时具有学历学位证)、全球排名前100的大学或全球排名前100的专业全日制本科生(中国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英国QS世界大学排名、英国U.S.News世界大学排名),给予连续5年,每人每年10000元的生活补贴;高考第一分数段本科生(同时具有学历学位证),给予连续5年,每人每年6000元生活补贴。
三、医疗、教育人才津贴
除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生活补贴外,还可享受医疗、教育人才津贴,具体如下:
(一)医疗人才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同时具有学历学位证),可享受50万元人才津贴(年龄40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同时具有学历学位证),可享受20万元人才津贴(年龄40周岁以下)。 (二)教育人才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同时具有学历学位证),可享受15万元人才津贴(本科为一流大学全日制毕业生或本科为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类高校全日制师范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