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考生配合考试防疫须知
考生应当服从和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笔试现场的组织工作。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浙做好准备。“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考前个人生活起居和乘坐交通工具,应注意防疫措施。
一、下列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1.被判定为新型冠状病毒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2.近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近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近14天内有实行“3+11”或“2+14”健康管理地区旅居史及新冠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次密切接触者,未按照相关要求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的;
3.行程码带星号(*)人员需排除中高风险地区、实行“3+11”或“2+14”健康管理旅居史后,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的,或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的不得参加;
4.健康码非绿码、行程卡有异常且无法排除异常情况的。
5.按以上规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无法提供的,不得参加笔试。
二、有以下情形的,将影响参加笔试
1.考生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应当主动
向龙泉市疾控中心报告。除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笔试。2.“健康码”为绿码的考生,但在考前14天内出现相关症状,应及时向龙泉市疾控中心报告。距考试时间8-14天的,可视情采取居家观测或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距考试时间1-7天的,应早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经检测排查无异常方可参加考试。
3.入场检测时“健康码”为绿码但体温37.3℃以上,或考试中发现相关症状的,经现场医务人员检测排查,视隔离或就诊的不同处置,确定禁止考试、隔离考试或终止考试。
三、做好个人相关准备工作
(一)申领健康码。考生须提前申领“浙江健康码”。可通过两种途径申请办理。一是登录“浙里办”APP,进入首页“健康码专区”,在“浙江健康码申领”栏目下选择对应城市办理;二是支付宝首页搜索“浙江健康码”,选择对应城市办理。其中: 1.已注册“浙里办”APP或支付宝账号的用户,按照提示填写健康信息并作出承诺后,即可领取浙江健康码。
2.持有外省(市)健康码,且未申领浙江健康码的用户,通过“浙里办”APP首页-“健康码专区”-“跨省互认健康码申领”,无需填写信息即可领取跨省互认健康码。
3.自境外入浙(返浙)人员,通过“浙里办”APP首页-“健康码专区”-“国际健康码申领”,输入手机号、验证码后即可
领取国际健康码。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区号+12345。
(二)健康状况申报和诚信承诺。考生打印准考证时,应进行前14天内个人健康状况信息申报并填写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自负责任。在打印准考证后至开考前,如果有旅居史、接触史、相关症状出现等变化的,须于6月2日前登录系统进行个人健康状况信息更新申报。
(三)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四)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学校)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因防疫管理,考生无法进入考点熟悉考场)。
2.考虑到防疫检测要求,请考生提前安排出行时间,在开考1小时前到达考点,检测进入待考区;在开考30分钟前到达考场,验证入场。逾期到场,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五)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戴好口罩,打开手机上的“健康码”。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按规定或监考人员的要求佩戴口罩,如有不戴后果自负。一是通过考点入口时、考试期间上厕所时应戴口罩。
二是考试期间普通考场考生可自主决定戴口罩。三是在考试期间出现相关症状或在特殊考场考试的,须戴口罩。(二)要服从现场防疫检测和考务管理。从规定通道,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进入考点。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内活动,考后及时离开。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特殊考场考试”或“就诊”等相关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