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疫情防控责任个人承诺书
本人是参加海城市2022年事业教师岗位校园公开招聘的考生,愿意遵守海城市疫情防控的全部规定及本次招聘对疫情防控的全部要求,秉承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原则,承担疫情防控社会责任,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人“辽事通健康码”、“易鞍码”、“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均为绿码且考前14天体温正常,国务院行程码不带“*”,健康状况正常,持有本人48 小时内纸质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现场资格审查、体检。
二、本人考前14天内非仍在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处于出院后健康随访期的病例,以及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居家健康观察期、日常健康监测期未满者。
三、本人在进入考点、资格审查现场、签订就业协议现场及体检现场前 14 天内需: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无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在进入考点、资格审查现场、签订就业协议现场及体检现场前 21 天无境外旅居史。界定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名录,以本人参加招聘考试前 1 天的国家通报为准。
四、本人在进入考点、资格审查现场、签订就业协议现场及
体检现场前 14 天内,没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味觉、嗅觉功能障碍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五、本人已认真阅读考点疫情防控要求,并知晓本人健康状况证明义务及本次招聘工作的所有防疫要求。如有前述四项中任何一项不符的情形之一,本人将及时在进入考点、资格审查现场、签订就业协议现场及体检现场前向海城市教育局报告,自觉配合采取隔离或其他防疫措施,并根据规定自愿放弃参加招聘考试等各环节。
六、本人进入考点、资格审查现场、签订就业协议现场及体检现场当天自行做好防护工作,全程规范佩戴无呼吸阀的防护口罩。提前到达考点,配合查验“辽事通健康码“(为绿码)、“易鞍码”(为绿码)、“国务院客户端防疫行程卡”(为绿码)、身份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48小时)、测量体温等,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考试结束后立即离场,不扎堆、不聚集。
郑重承诺:本人符合参加报考全部条件,已阅读并同意上述内容,如有瞒报、谎报个人健康状况等不实承诺的,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若同意上述事项请签字。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签字时间:
(正反面打印,考试时交至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