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考生防疫须知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招聘考试工作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防疫措施和要求。
1.考生须于报名当日起申领河北“健康码”(打开微信→搜索“冀时办”→选择“冀时办小程序”→按提示进行授权登录→首页点击“出示码”→确认授权认证身份后点击“立即领取”→输入当前居住地址和近期情况后点击提交),下载《个人健康信息监测表》《疫情防控诚信承诺书》(附后),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每天记录健康状况。
2.按时完成流行病学史筛查。筛查是否为新冠病毒感染者及其密接、次密接,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此3类人员密切接触者有密切接触史,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或有确诊病例)所在县(市、区)旅居史,须于笔试前完成疫情防控规定时间的隔离观察,并按时到达考点。笔试前14日内,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须及时就医并将诊断结果如实填写到《个人健康信息监测表》。
3.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笔试当天不能到达考点的;新冠肺炎核酸阳性检测者、
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的,以及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笔试的考生,视同放弃考试资格。4.考生应按要求提前赶到考点,主动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河北健康码“绿码”、《个人健康信息监测表》《疫情防控诚信承诺书》、笔试前7日内及24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5.持非绿码的考生(第3条之外其他考生、且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须提供笔试前7日内在当地政府或卫生健康部门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行程卡带星号的,现场医疗卫生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征(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将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启动隔离考场应考。
6.进入考点、参加考试期间,考生除身份核验、面试答题环节外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有序进入考场,进出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7.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均严格按以上防疫要求落实考生下载打印的《个人健康信息监测表》《疫情防控诚信承诺书》及相应规定时间内的健康证明材料参加。
8.考生应当切实增加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不到人群
拥挤、通风不好的场所,不到疫情防控处于中高风险等级的地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注意规避疫情风险。外省市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来定州准备,考试期间需入住宾馆的,请选择有资质并符合复工复产要求的宾馆,并提前向拟入住宾馆了解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自觉做到诚实守信,考试前注意做好个人防护,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出行,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疫情接触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考生,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公告发布后,如疫情防控态势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个人健康信息监测表请在相应考试环节□内打“√”□笔试 □资格复审 □面试 □体检
A、本人、家人及共同居住人员是否存在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
B、是否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
从外地到考试城市的日期、出发地、途径地、交通方式(车次)、居住宾馆,请在右侧栏详细描述。(无此类情况请填“无”)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如隐瞒、漏报情况造成危及公共安全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和制裁。
定州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疫情防控诚信承诺书
在参加定州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我将自觉履行疫情防控责任,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现郑重承诺如下:
1. 本人河北健康码及提供的各种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2. 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
3. 认真履行疫情防控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4. 不在考点内外、考场内外参与任何形式的聚集。
5. 在近14天中未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未有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没有隐瞒旅居史、接触史,没有谎报病情。
6. 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自觉服从就医隔离各项规定。
本人所提供所有信息真实、准确,与本人实际情况完全相符,主动接受监督,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全部责任。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