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2022年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一、“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人员范围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岗位。
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的界定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报考所使用的专业、学历、学位须对应。取得双学位的考生用第二学位专业应聘的,第二学位专业须取得毕业证书。
2.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招聘岗位一栏中所列专业凡符合对应关系的,可视为同一专业。
3.国内专业与国(境)外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持国(境)外学历报考的考生,报名时需注明所学课程、学习内容、研究方向等内容,并提供学习成绩单等证明材料,由学院综合认定是否符合应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现场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携带所学课程、成绩单、毕业论文等相关证明材料及中文翻译版进行审核,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取消资格。
三、进入现场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现提交的证明材料
1.本人签名的《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有效期内身份证、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要求为研究生学历,同时对本科专业有要求的,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非应届毕业生需在2022年6月14日之前取得;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但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对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还需提供毕业学校提供的专业方向证明、成绩单及其他证明材料。
3.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暂未取得认证报告的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在考察时补交认证报告,未按时补交者不予聘用。
4.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需提供正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不能体现所要求的工作性质内容的需提供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5.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组织关系证明等)。
6.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逾期未提交视为弃权。
7.对要求为“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非应届生报考需提供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8.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供入伍、退役相关证明材料、接收安置地民政部门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证明、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报到证等材料。
9.招聘岗位还有其他要求的,须提供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
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
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
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