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报名表填写说明
1.报考者须按说明逐项认真填写《宜宾市纪委监委2022年公开考调参照管理人员报名表》,确保内容准确,无漏项、错项。《报名表》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姓名”栏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3.“民族”栏填写民族全称,如“汉族”“回族”等,不能简称为“汉”“回”等。
4.“籍贯”栏填写祖籍所在地,“出生地”栏填写本人出生的地方。“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四川成都”“四川江安”。
5.“入党时间”栏填写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时间。
6.“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应按干部档案审核认定的时间填写,不能随意更改。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1980.05”。
7.“健康状况”栏,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
8.“本人身份”栏,根据本人实际填写“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9.“进入机关、参照管理单位时间”栏,填写最近一次进入机关、参照管理单位,成为正式在编在职人员的时间。
10.“全日制教育”栏填写本人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学历需填写规范的名称,如“大学”“省委党校大学”“研究生”“省委党校研究生”等;学位需填写对应取得的学位,如“文学学士”“法学硕士”等。“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填写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院校、系和专业,均填写毕业时的院校、系及专业名称。
11.“个人简历”栏从大学学习时填起,简历的起止时间到月(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前后时间要衔接,不得空断。
12.“所受奖惩情况”栏,填写本人获得的奖励或记功;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奖励和处分的,要填“无”。
13.“历年年度考核情况”栏,填写本人进入机关事业单位以来的历年年度考核结果。
14.“回避情况”栏,根据实际填写本人与考调单位是否存在需回避的情形。
15.“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所在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意见”栏,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报考者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报名表信息进行审查,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印章。
16.“备注”栏,填写职位要求或报考者需要说明的其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