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公开招聘岗位表 负责港区载体平台、产业化项目、经营性用地项目招商引资工作;负责长三角、珠三角等地企业拜访及项目推进工作。 1. 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2.具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产业研究能力、政策解析能力、较强的沟通能力、问题解决能力、抗压能力和执行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不限制工作年限。3.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优先考虑:①具有综保区、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含管理的国有企业)工作经验;②具有知名外资企业工作背景或留学经验;③具有金融、保险、证券、投资、银行、基金等工作经验。 经济学类、金融学类、法学类、交通运输类、统计学类相关专业。 负责港区经济运行分析、政策研究、产业研究及发展规划等相关工作。 1. 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2.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文字、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不限制工作年限。3.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优先考虑:①具有政府、国有企事业工作经验,熟悉经济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等相关行业者;②具有智库、投行、券商、研究院等机构研究岗位工作经历。 安全科学与工程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公共管理类、地理科学类、建筑类、土木类相关专业。 负责港区安全生产、项目促建、协调供地、图斑判定、规划编制相关工作。 1. 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历相应学位; 2.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执行能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不限制工作年限。3.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优先考虑:①熟练使用AutoCad、ArcGis、MapGis等国土资源相关专业软件;②具有注册类职业资格及相关工作经验者。 报考人员学历学位专业需符合《公告》第三条“招聘条件”第一款“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第5项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