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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22年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二次招聘高层次人才应聘须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22年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二次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对应聘人员的年龄有何限制?
应聘人员须为1981年6月27日(含)以后出生;岗位另有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3.具有多个学历层次的应聘人员以其低层次学历报考的,其应聘条件如何审核?
具有多个学历层次的应聘人员以其低层次学历报考的,其年龄、学历性质等应聘条件,均按其低层次学历的要求进行审核。
4.对报考所需的资格资质证书取得时间、时效有何要求?
除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于2022年8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包括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在内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2022年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和2021年及以前毕业海归留学人员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2年6月26日(含)之前取得,且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和办理聘用手续等期间该证件均为有效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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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网上报名信息表中的“现工作单位”栏如何填写?
现工作单位信息为重要报名信息,应聘人员不得瞒报。工作单位为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如无工作单位,填写“无”。工作单位信息应与工作经历信息一致。应聘人员无论是正式工作人员,还是非正式工作人员都应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工作单位填写劳务派遣单位,并在括号内注明用工单位。工作单位、工作经历信息主要通过劳动(聘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费、劳动报酬等情况确定。现工作单位信息填报是否真实,将在现场资格审查环节与劳动用工备案、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进行比对。
6.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否报考?
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期间必须为现役军人,报考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其他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应提供正当途径入学、正规方式毕业的相关政策依据和证明材料。
7.应聘人员在报名时符合应聘条件,但在招聘过程中,自身的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应聘条件,应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一旦发生成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取消学历学位及其他失去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形,应如实报告情况,并停止应聘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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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海归留学人员如何填报所学专业?
海归留学人员报考,提交的专业名称须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载专业名称相一致。
9.应聘人员报名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应聘人员报名时间以最后一次登录报名系统、点击“保存”的时间为准。
10.报名对浏览器有何要求?报名时提示“保存错误”如何处理?
为保证报名顺畅,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报名结束点击“保存”时,若系统提示“保存错误”,原因有两个:(1)所填内容超出限定长度,需修改字数后重新保存;(2)填报时间过长,需退出系统后重新填写。
11.填报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本须知内容,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报名登记表中未能涵盖报考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含父母、配偶、配偶父母、子女等),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必须从初中阶段开始填写。
12.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应注意什么?
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报名登记表中填写报名信息时,应在“现工作单位”栏填写签约单位名称。在现场资格审查时还需要签约单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采用《简章》附件3样式)或解约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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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考试费用是如何收取的?
本次考试不收取考务费用。
14.现场资格审查是否必须本人到场?
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在指定时间内亲自到场,不允许委托他人替代。
15.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填写完整的《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附件4)、《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5)、原件及同底版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和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2022年应届硕士及以上研究生”须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没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还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
未派遣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非个人原因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其他应聘人员须提交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采用《简章》附件3式样。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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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等。海归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和能够按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个人书面承诺〕。报名时有工作单位,但现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证明材料。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16.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职业资格、专业工作经历等),应聘人员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必须满足《2022年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二次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中的所有条件才能报考。现场资格审查时,在《招远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相应空栏中,如实填写自己的有关情况,并出具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7.为什么应聘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3小时后报名信息仍为“未审核”状态?
原因一般有三:
(1)为方便应聘人员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补充或改报应聘岗位,报名系统设置为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3小时后审核人员才能进行初审,若应聘人员在报名后的3小时内上网修改、补充了报名信息,或仅是登录系统未改信息但点击了“保存”,系统将自动从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点击“保存”的时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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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迟3小时进入审核状态。因此应聘人员如果只是上网查看审核状态而不修改报名信息,退出系统时一定不要点击“保存”键,否则系统自动认定应聘人员修改了报名信息。(2)应聘人员较多,审核人员不能在短时间内审核完所有可以审核的报名信息。
(3)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3小时后的时间不在工作时间内(如张三报名信息在下午16时提交成功,审核人员只有在当天19时后才可审核)。
以上情况,均需应聘人员耐心等待。
18.现场资格审查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齐全指定材料,可否延期补交有关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19.如何查询是否进入面试范围?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和面试人员名单均在招远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zhaoyuan.gov.cn/)公布。
20. 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时,疫情防控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现场资格审查、考试或体检前28日以来应聘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人有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聘人员须主动向招聘主管机关报告,并尽快自行就诊排查,招聘主管机关将根据防疫部门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并通知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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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可否正常参加,如具备参加条件,应聘人员来招时须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资格审查、考试或体检前14天起,应聘人员每日应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二)所有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时应佩戴口罩,主动提交《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手机截屏或纸质打印健康通行码)、行程码、准考证和身份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应聘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自觉保持安全距离。现场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过程中,如出现疑似症状,应聘人员应主动报告。结束后,应主动离开,不得聚集。
(三)请广大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未尽事宜,按照省市疫情防控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根据省市防控最新规定执行。
21.违纪违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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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本次招聘是否指定辅导用书?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23.公开招聘期间有哪些联系方式?
咨询招聘简章、报考岗位、报名技术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8216837。监督电话:0535-839387。
24.应聘人员还需注意哪些问题?
《简章》附件与《简章》具备同等效力,凡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均视为同意《简章》及附件的相应规定。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造成网络拥堵,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不要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