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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2022年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教师、校医应聘须知
一、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有关要求
1.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条件有对应关系。
2.《岗位一览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具体专业,不含同名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专业。
3.应聘人员的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应聘。
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符合教育部新旧专业对照关系的,也可应聘。其中,新旧专业对照表中有“(部分)”字样的,属于根据所学方向不同分别划入不同专业的情况,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方向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5.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6.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毕业生,可分别按照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7.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被公务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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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8.本次招聘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学研究机构,并于2022年毕业的学生。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视同。
9.本次招聘中的“面向高校毕业生”岗位是指面向2022年应届高校(含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20年、2021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含国(境)外高校)毕业生。
二、不能应聘的情形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三)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五)现役军人。
(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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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八)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网上报名时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报名照片要求以网站要求为准,照片务必清晰)。
(二)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如实填写。四、免笔试考务费认定
(一)所需提交材料
1.应聘人员为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的,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有关情况说明;
2.应聘人员为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的,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有关情况说明;
3.上述情形应聘人员为派遣期内毕业生的,也可提交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4.应聘人员为残疾人的,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包括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
(二)提交方式与审核处理
1.按要求将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原件)与身份证放在一起,并拍摄成一张电子照片。
2.将电子照片命名为“申请免费认定+姓名+身份证号+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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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单位+招聘岗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名称须与照片名称相同。发送邮件时间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6月23日16:00前),以邮箱显示的发送时间为准。邮件发送成功后,请拨打0533-6973640确认邮件收到情况。3.免笔试考务费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本人,未通过认定人员请及时缴费,通过认定人员报名缴费截止后统一进行免缴费处理。
五、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主要材料
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其中,承诺类材料提交原件,由招聘主管部门留存;证件、证书等档案类材料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由招聘主管部门留存;其中档案类材料无法提交原件的,可提交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由招聘主管部门留存。需提交的主要材料如下(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一)报名表、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三)学历、学位证书及有关材料。
1.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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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hsi.com.cn)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按照新旧专业对应关系应聘的人员,属于根据所学方向不同分别划入不同专业情况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交所学具体方向的说明材料,由招聘单位认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2.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交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同时提交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www.chinadegrees.com.cn)注册查询后打印网页或截图)原件一份或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军队系统相关学位授予单位颁发的学位除外)。
3.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须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学位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尚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国内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情况说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之一。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成绩单(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等材料。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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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提供承诺书,承诺在规定时间提供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6.高级技校及技师学院毕业生还需提交与学历、专业相符的高级工或预备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7.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见公告附件3)。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需同时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公章。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
其中,报名时属在职人员、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说明(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六、面试成绩修正办法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分别在同一场次不同面试室或不同场次进行面试时(即对于同一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其面试考官或面试题目不同时),此岗位应聘人员的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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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成绩需按规则进行修正。“修正面试成绩”的计算办法:应聘人员面试修正成绩=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所在面试室修正系数。
“修正系数”的计算办法:修正系数=同一招聘岗位全部应聘人员所涉及的所有面试室中全体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平均值÷应聘人员所在面试室中全体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平均值。
修正系数精确到小数点后八位,四舍五入。修正系数计算时须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面试成绩小于20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前防疫准备
1.为确保顺利参考,建议考生考前14天内非必要不离开考点所在地。尚在外地(省外、省内其他市)的考生应主动了解考点所在地的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按规定提前抵达考点所在地,以免耽误考试。
2.提前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3.按规定准备相应数量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
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检测报告原件、复印件或打印“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显示的个人信息完整的核酸检测结果)须在进入考场时提交给监考人员。不能按要求提供规定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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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生应在考前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一旦发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及时向所在村居(社区)和当地卫健、疾控部门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考前14天采取自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并填写好《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见公告附件5),于笔试考试当天携带至考点。(二)省内考生管理要求
1.本市考生须持有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省内跨市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抵达考点所在地后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省外旅居史和特殊情形考生管理要求
对省外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抵达考点所在地后须落实好下述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参加考试时须提供规定次数的全部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省外低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前3天到达考点所在地,持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第1天和第3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中一次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省外中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前7天到达考点所在地,持启程前4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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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天、第3天和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中一次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省外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前14天到达考点所在地,持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进行7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集中隔离第1、4、7天和居家健康检测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中一次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但近期新增感染者较多、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其他疫情风险区域,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执行。
5.考前14天内从省外发生本土疫情省份入鲁返鲁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在相对独立的考场考试。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及其他疫情风险区域、发生本土疫情省份以“山东疾控”微信公众号最新发布的《山东疾控近期疫情防控公众健康提示》为准。
存在以下情形的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持有考前48小时内和24小时内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考试:
1.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已满14天但不满21天者;
2.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
3.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已满21天但不满28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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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考前14天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须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考前48小时内和24小时内的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隔离考场考试。 5.治愈出院满14天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应持考前7天内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正常、肺部影像学显示肺部病灶完全吸收、考前48小时内和24小时内的两次核酸检测(痰或鼻咽拭子)均为阴性的,可以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存在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
2.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及身体不适者;
3.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14天者;
4.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1天者;
(四)考试当天有关要求
1.考生经现场检测体温正常(未超过37.3℃),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符合规定要求和数量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扫描考点场所码,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方可参加考试。未携带的不得入场。
2.因考前防疫检查需要,请考生预留充足入场时间,建议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以免影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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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生参加考试时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进出考点以及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4.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将组织全体考生签订《健康承诺书》(考点提供,见公告附件6),请考生提前了解健康承诺书内容,按要求如实签订。
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对疫情防控措施适时作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