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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正文一、关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
(一)《岗位一览表》“专业要求”栏中所列专业,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具体专业,不含同名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专业,仅限该专业毕业生应聘。
(二)招聘专业的审核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并能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本文“网上报名时所需提交的材料”部分内容。有资格证学科要求的,审核时以教师资格证上注明学科为准。
(三)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1998年)、《关于按<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进行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的通知》(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招聘岗位一栏中所列专业凡符合对应关系的,可视为同一专业。具体对照情况请到教育部网站或“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专题专栏>事业单位招聘>教育部网站相关链接(专业设置)”中查看。
(四)应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有对应关系。
二、不能应聘的情形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三)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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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役军人。
(五)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六)《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
(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八)本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和控制总量人员。
(九)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关于工作单位、工作经历
现工作单位信息为重要报名信息,应聘人员不得瞒报。如无工作单位,填写“无”。应聘人员无论是在编工作人员,还是非在编工作人员都应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工作单位填写劳务派遣单位,并在括号内注明用工单位。
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部队服役或被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聘用后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6月21日。
工作单位信息应与工作经历信息一致。工作单位、工作经历信息主要通过劳动(聘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费等情况确定。现工作单位信息填报是否真实,将在面试资格审查环节与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进行比对。
四、网上报名时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要求纯色背景、jpg格式、大小15—4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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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根据报名系统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招聘岗位要求的材料可暂不上传,待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验看。
五、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主要材料
(一)网上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二)报名表、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各一份,其中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可在资格审查公告发布后自行打印。
(三)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丢失的可提交临时身份证。
(四)学历、学位有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
1.2001年及以后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2.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2008年9月1日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om.cn)验证打印网页或截图)或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军队系统相关学位授予单位颁发的学位除外。
3.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具体方向的,还需提交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研究生部(教务处)方向证明等相关材料之一。
4.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的,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
5.按照新旧专业对应关系应聘的人员,属于根据所学方向不同分别划入不同专业情况的,应聘人员还需上传所学具体方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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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材料,由招聘单位认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五)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可参照附件样式出具)或解聘证明。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证明需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双方公章。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
其中,报名时属在职人员、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失业证、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一份(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也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弃权。
(六)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交以下工作经历相关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以此计算工作时间:
1.与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相应社保缴费证明。
2.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登记表或聘用手续之一。
以上为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六、面试成绩修正办法
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分别在同一场次不同面试室或不同场次进行面试时(即,对于同一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其面试考官或面试题目不同时),此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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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需按规则进行修正。“修正面试成绩”的计算办法:应聘人员面试修正成绩=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所在面试室修正系数。
“修正系数”的计算办法:修正系数=同一招聘岗位全部应聘人员所涉及的所有面试室中全体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平均值÷应聘人员所在面试室中全体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平均值。
修正系数精确到小数点后八位,四舍五入。修正系数计算时须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面试成绩小于20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七、申请办理减免笔试考务费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应聘人员为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的,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有关情况说明。
(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
(三)派遣期内毕业生应聘人员,也可持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派遣期内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含科研院所)2020年、2021年毕业生和2022年应届毕业生。2020年、2021年、2022年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视同。
(四)应聘人员为残疾人的,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包括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