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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报考指南
一、关于报考资格条件
1.哪些人员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同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①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②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2021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③在2022年7月22日前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④正在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
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的择业期为毕业2年内,博士研究生的择业期为毕业5年内。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
2.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就业项目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公益岗位(社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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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工作经历。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3.在企业工作,不能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只能提供企业证明的,能否通过工作经历的资格审查?
只有企业出具的证明,不能通过工作经历的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可提供其他佐证材料,以证明企业工作经历。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佐证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不足以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工作经历如何计算?报考时需要提供什么证明?
工作经历计算至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2022年7月22日止。
考生报考时需要在报名表中详细不间断地记述相关工作经历。如报考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在资格审核时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证明和其他佐证材料,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所提供的材料不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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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核。5.报考岗位其他条件要求“户籍(生源)”的,如何报考?
报考此类岗位的报考者应为岗位所在地级市或县(含县级市、市辖区,下同)生源,或本人、父母、配偶中一方户口在岗位所在地级市或县,或在岗位所在市或县累计工作(含入当地社保)5年以上的人员。
6.执业证、资格证未取得或考试成绩通过了,但尚未发证,可否视为取得相应的资格证?
否。考生执业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书须在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2022年7月22日)前取得。
7.招聘专业有何要求?
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写专业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所学专业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完全相同的直接进行选择,所学专业为旧专业的按对应的专业名称选择,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选择相近专业。未如实填写的,造成报名系统无法识别以及其他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8.考生若以相近专业报考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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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系统中专业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若所学专业未列入系统中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9.如何理解“学历”、“学位”要求?
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招聘岗位没有要求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10.报考人员最高学历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不同,可否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可以,但须提供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11.留学回国人员能否以其尚未取得的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
不能。留学回国人员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于报名截止日(2022年7月22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于资格审核前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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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所有材料应在面试前资格审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
12.在读的留学人员能否以已取得的国内学历学位报考?
不能。在读的留学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国内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留学人员均视为在读留学人员。
13.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如何提供学历学位材料?
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2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核阶段暂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它有关证明材料;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和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但2022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不得聘用。
14.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何认定?
参加这2类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①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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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15.岗位要求“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对2022年能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但尚未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以出具培训单位开具的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材料报名,参加招聘考试,但需要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通过2022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16.获“双学位”的报考人员,是否可以用第二学位证书上的专业来报考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
获“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用第二学位证书上的专业报考,无需提供该专业的毕业证书。
17.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经征得工作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如何办理?
报名时须征得现工作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18.如何理解“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二、关于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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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能否现场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20. 网络报名是否进行资格审核,如何理解诚信报考?
本次招聘网络报名实行诚信报考,报名时不设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自动根据考生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码等资料对性别、报考专业、职称和工作经历以及其他岗位条件进行校核,笔试前不安排现场资格审查。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诚信承诺和招聘公告,严格遵守诚信承诺。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用人单位的岗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以骗取考试资格,不得为“试考”虚假报名,以免干扰正常的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1.考生在报名时间上有何需要注意?
考生必须在2022年7月19日9:00至7月22日17:00的规定时间内报名。建议考生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选择报考岗位,不要等到最后才匆忙报名,以免因网络塞车影响报名而造成遗憾。
22. 填写报名信息需要注意什么?
填写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工作学习、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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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岗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23.报考人员是否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不需要进行缴费。
三、关于考试及体检
24.考试时需要携带什么证件?
必须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方可进入考场。
25.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哪里?
具体按准考证提供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建议报考人员在考试前一天熟悉考场地址和交通路线。
26. 对违纪违规行为,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应聘资格、考试成绩无效、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等相应处理。
27.《刑法》对于考试作弊有哪些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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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考生和其他人员违反《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8.如何理解雷同卷识别?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考生之间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况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29.如果居民身份证遗失或正在办理中,怎样处理方可参加考试或体检?
在准考证、体检通知上,都要求考生必须带齐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或体检。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居民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或体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居民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或体检的法定居民身份证明凭证,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30.居民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居民身份证明,能否代替居民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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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参加考试或体检?不能。居民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只能说明公安部门已经受理申请居民身份证补办手续,是到期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凭证,但不是证明身份的法定证件,不具备证明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居民身份证明,由于缺乏防伪标记,不易辨别真伪,因此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若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正在办理中,应当及时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确保顺利参加考试或体检。
31.如何查询笔试成绩?
报考人员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32.面试前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哪些材料?
面试前须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条件有关证明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国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在编在岗的人员,须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33.如果报考人员在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时符合报考条件,但在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应如何处理?
报考人员招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其他事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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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应第一时间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后续行为,招聘单位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人选。34.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怎么确定?体检的文件有哪些?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确定。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5.哪些情况要复检,复检程序是什么?
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应聘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指定。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6.考察时需要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吗?
考察是对考生资格条件认定核实的关键环节,需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察阶段资格复审,主要是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与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是否构成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7.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等环节前需做哪些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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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者应随时关注报考岗位所在考区的疫情动态和疫情防控有关信息,并按照有关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38.报名政策咨询电话和时间指引。
咨询电话:0766-392391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报考指南及岗位信息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39.本报考指南适用范围如何?
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