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1.负责中心文秘工作,包括各类公文和规章制度起草、公文流转督办、机要交换、保密文件管理等;
2.协助开展中心会议组织、档案管理等行政工作;
3.协助领导协调、督办、执行中心重要事务等。
(01)哲学、(02)经济学、(03)法学、(04)教育学、(05)文学、(06)历史学、(12)管理学
1.中共党员,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2.具有5年及以上文秘工作经验,熟悉公文办理、保密管理等工作流程;
3.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4.具有较强的主动性、责任心;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执行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备注:1.专业参考目录为《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
2.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