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安全,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考生分类管理
(一)正常参加考试。
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每科目开考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不得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2.考前10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含香港、澳门),或考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考前7天内有国内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未按要求完成3天内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的考生;(国内高、中、低风险地区以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cdcp.gd.gov.cn/ywdt/zdzt/gzxxgzbdfy/bmxx/每日更新的《重点地区来返粤人员健康管理表》为准)
3.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三)安排至隔离考场考试。
1.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7天内的考生;
2.考前7天内(不含考试当天)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考生;
3.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近7天无国内高、中、低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先在隔离考场考试再检测核酸;
4.发生本地疫情时,封闭区、封控区的考生,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由现场指挥部组织评估,出具放行条,实现专人专车闭环接转。 二、考前准备事项
(一)通过“粤康码”申报健康状况。
考生须提前7天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疑似症状(以下简称新冠十大症状)。
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新冠十大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二)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三)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2.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3.因防疫检测要求,考生务必至少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4.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关证明,并出示“粤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备查。
5.考前7天内有国内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提前来佛并在参加笔试前完成3天内两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三、考试期间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所有考生在考点考场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
2.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考试”“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就诊”等相关处置。
(二)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新冠十大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卫生防疫人员研判认为可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否则,由卫生防疫人员作出相应处理。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和《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后)。
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发布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附: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一、本人已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须知》,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
二、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各项防疫要求,不存在任何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
三、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考试防疫相关检查和管理,不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
如违反上述承诺,自愿取消考试资格,承担相应后果及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