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储备人员招聘
应试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保障广大应试人员和考务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依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相关部署要求,结合沈阳工作实际,现将应试人员参加社区残疾人工作专职干事储备人员招聘考试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前准备事项
(一)应试人员须了解沈阳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和要求(沈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全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专栏)。考务工作中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将根据国家、辽宁省及沈阳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及时调整,应试人员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并严格遵守。考试当天应试人员进入考点学校须核验下列材料,须提前做好准备。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纸质准考证;
3.填写完整的《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
4.“辽事通健康码”(绿码);
5.“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
6.本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考场上交);要求能明确显示核酸检测的时间和地点。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要求:
(1)仅有沈阳市旅居史或行程的,应提供本人考前72小时内沈阳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有沈阳市以外旅居史或行程的,须提供三次沈阳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是本人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二是本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三是本人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三次核酸检测应间隔24小时以上。经过体温检测(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
(二)应试人员应于考试日前14天完成“辽事通健康码”的申领(微信小程序或“辽事通”APP),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自主健康监测,每日通过“辽事通”如实完成健康申报。因个人申报错误导致“辽事通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应试人员,通过12345市民热线提出转码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经省级审核并报国务院办公厅健康码平台审批后转码。
(三)应试人员在备考期间,要做好自我防护。考试日前28天内,应试人员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要做好自我防护,??免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
(四)应试人员应根据自己参加考试的时间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以免影响参加考试。建议应试人员在无禁忌症的情况下“应接尽接”,提前完成全程新冠疫苗接种。
(五)应试人员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以及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六)应试人员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提前
做好考试当天的出行安排。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二、考试当天具体要求
(一)应试人员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自觉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查。按准考证上规定时间进入考场,迟到责任自负。
(二)前往考点时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三)进入考点时应现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填写完整的《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辽事通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本人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仅有沈阳市旅居史或行程的,提供本人考前72小时内沈阳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沈阳市以外旅居史或行程的,须提供三次沈阳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是本人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二是本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三是本人考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三次核酸检测应间隔24小时以上。),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检测确认正常的(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如发现体温异常(≥37.3℃),须现场进行体温复测。
(四)入场时体温复测仍异常(≥37.3℃)、有干咳等呼吸症状、“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或考前7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的应试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五)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以及因属地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六)应试人员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考试全程应佩戴口罩。
(七)应试人员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经防疫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应试人员可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应试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转运至医疗机构。
特别提示:应试人员应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对“辽事通健康码”绿码、核酸检测报告、诊断证明、执行疫情防控隔离措施情况等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应试人员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
铁西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7月14日
附件1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体温:
现居住地址(具体到门牌号):
1.21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具体地区名单:
3.21天内曾接触过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5.聚集性发病患者(21天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或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2.本人或共同居住者从事可能接触新冠病毒或新冠病毒感染者相关工作的较高风险人群,主要包括:
③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急诊等相关各类人员等
④边境、港口、码头、口岸、进口货物直接接触人员,民航等国际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船舶引航员等登临外籍船舶相关从业人员,移民、海关以及交通运输等相关工作人员等
3.纳入社区管理处于健康监测期的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解除医学观察人员、入境人员等
目前有,或者14天内有:发热□是□否 干咳□是□否 乏力□是□否 鼻塞□是□否 流涕□是□否 咽痛□是□否 肌痛□是□否 结膜炎□是□否 腹泻□是□否
嗅(味)觉减退(丧失)□是□否
请确认上述情况属实。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疫情防控要求,不如实提供信息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此表份如实填写签字后考场上交,未带此表、填写不全者禁止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