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材料清单
(请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清单顺序叠放)
1.《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一份。
2.身份证和户籍证明(提供现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一寸近照2张(其中一张贴在报名登记表上,一张背面写上姓名,现场做准考证用)。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有的提供)。
5.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有的提供)。
6.现在读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提供)。
7.已取得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8.各类证明或证书、代表性荣誉证书和反映个人业绩的标志性成果材料(有的提供)。
9.专业有研究方向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学校相关专业方向或侧重方向证明及学习成绩单。
资格复审时按以下要求提供:
1.身份证须复印正反面。
2.户口簿复印户主页及本人页。
3.上述相关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