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报名当天,所有考生须在进入报名地点时,扫“衢通码”、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异常、并出示48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报名。如考生体温高于37.3℃的,应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1)浙江“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应于考试前完成浙江“健康码”绿码转码工作后方可参加考试,逾期未转为绿码的不得参加考试。
(2)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主动向衢州市教育局报告,除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证明。
(3)考生在报名前有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必要时出示就医凭证,并提供就诊后两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间隔24小时以上),经现场防疫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参加报名。
4.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考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
(2)考前7天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或被确认为同时空伴随人员的;
考前7天内,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需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能离开地区、全域核酸检测地区及有涉疫风险的交通枢纽的其他考生。(3)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以及目前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的人员。
(4)报名当天,浙江“健康码”显示为红黄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含浙江“健康码”临时由绿码变为红黄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的)。
(5)不能出示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考试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浙江省范围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配合入口检测、不服从防疫管理以及经现场防疫人员判断须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情形的。
5.其他注意事项
(1)建议考生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完成疫苗接种。
(2)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3)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动态和衢州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考前如有新的调整和要求,将另行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