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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四川宜宾市委政法委员会2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人公告
2022-08-02 08:3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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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宾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中共宜宾市委政法委员会拟公开考调一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及职位

考调市委政法委下属事业单位市法学会事业人员2名,具体职位见《中共宜宾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范围

符合考调条件的宜宾市范围内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事业人员。符合考调条件的宜宾市范围内机关单位(参照管理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可以报考,调入后不再保留原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身份。

(二)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群众公认;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2.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考调报名的最后一日。(例:“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考调报名最后一日未满36周岁,以此类推)。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工作岗位职责。

4.具备考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工作能力和任职资格条件(详见《中共宜宾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学)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称、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新招录(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首次订立聘用合同未满3年最低服务期限的;新录用公务员未满5年最低服务期的;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具有《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第十四条所列应当回避情形的;

5.法律、法规和现行人事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1日11:00至8月12日18:00截止,逾期视为无效报名(以邮件显示送达时间为准)。报考者需提交《中共宜宾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盖章)扫描件1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各1份;事业人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扫描件1份;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1张(以“姓名+身份证号.jpg”格式命名),在报名时间内将有关资料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ybszfwzzb@163.com(邮件标题:“姓名+考调单位+职位名称”)。

报考者应选择完全符合条件要求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和职位调整

市委政法委根据报考者报送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报考者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有效报考人数与考调计划的比例达到3:1,笔试方可开考。若未达到开考比例,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职位考调计划。职位考调情况及时公告,报考了取消职位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笔试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市委政法委政治部603室(叙州区叙府路西段14号)领取本人笔试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考调环节。

笔试考试成绩将及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

按考调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考生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表、职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市委政法委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考调环节,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考调环节。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折合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将第一时间在宜宾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布。

(七)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差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采取政治审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干部人事档案、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契合度、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进行全面考察。

(八)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由市委政法委统一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等额递补。

(九)试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顶岗试用人选,顶岗试用时间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进入下一考调环节;试用期满考核人岗不相宜的,回原单位工作。

(十)公示和调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市委政法委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规定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调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相关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如发现相关违纪违法行为,可向市委组织部举报。

(二)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取消考调资格。

(四)考调工作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应当服从有关安排。

(五)咨询电话:0831—5959078。

附件:

1、中共宜宾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中共宜宾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

3、报名表填写说明

附件1

中共宜宾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序号

考调单位

主管

部门

考调岗位

 

考调

名额

条件要求

面试

方式

考调

范围

备注

岗位

名称

岗位简介

类别及等级

学历(学位)

要求

专业要求

年龄

职称、执〈职〉业资格

其他

1

宜宾市

法学会

中共宜宾

市委政法委

综合

岗位

(一)

从事涉众型矛盾纠纷现场处置等工作

管理

九级

1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不限

33周岁及以下,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放宽到35周岁:(1)具有硕(博)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的;(2)获得记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3)近三年受到市委市政府及以上综合类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的

 

中共党员

(含预备党员)

结构化面试

面向

全市

需经常值夜班和出差

2

综合

岗位

(二)

从事材料撰写、会议活动组织筹办及综合协调工作

管理

九级

1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法学门类,文学门类,管理学门类

33周岁及以下,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放宽到35周岁:(1)具有硕(博)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的;(2)获得记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3)近三年受到市委市政府及以上综合类表彰奖励或荣誉称号的

 

中共党员

(含预备党员)

或共青团员

结构化面试

面向

全市

 

附件3

报名表填写说明

1.报考者须按说明逐项认真填写《宜宾市委政策研究室2022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确保内容准确,无漏项、错项。《报名表》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姓名”栏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少数民族干部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3.“民族”栏填写民族全称,如“汉族”“回族”等,不能简称为“汉”“回”等。

4.“籍贯”栏填写祖籍所在地,“出生地”栏填写本人出生的地方。“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四川成都”“四川江安”。

5.“政治面貌”栏填写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或其他具体民主党派人士。

6.“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应按干部档案审核认定的时间填写,不能随意更改。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1980.05”。

7.“本人身份”栏,根据本人实际填写“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人员”。

8.“全日制教育”栏填写本人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学历需填写规范的名称,如“大学”“省委党校大学”“研究生”“省委党校研究生”等;学位需填写对应取得的学位,如“文学学士”“法学硕士”等。“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填写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院校、系和专业,均填写毕业时的院校、系及专业名称。

9.“现有专业技术资格”栏,填写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时间”栏,填写取得时间。

10.“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时间”栏,填写最近一次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成为正式在编在职人员的时间。

11.“个人简历”栏从大学学习时填起,简历的起止时间到月(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前后时间要衔接,不得空断。

12.“所受奖惩情况”栏,填写本人获得的奖励或记功;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奖励和处分的,要填“无”。

13.“历年年度考核情况”栏,填写本人进入机关事业单位以来的历年年度考核结果。

14.“回避情况”栏,根据实际填写本人与考调单位是否存在需回避的情形。

15.“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意见”“组织人事部门意见”栏,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报考者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名表信息进行审查,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印章。

16.“备注”栏,填写职位要求或报考者需要说明的其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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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91考试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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