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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考生所用教材由考生本人自备。
(二)纪律要求
1、考官和工作人员到达考点后,通讯工具交监督员统一保管,切断考点与外界通讯联系。有回避对象参加试讲的,主动提出回避。如有违反招考工作纪律要求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整个试讲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围绕公开试讲条件、公开试讲程序、公开试讲结果的“三公开”进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发生。参加面试的考官凡有回避对象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违反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试讲资格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贯穿整个工作的始终,欢迎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0859—3223676(市教育局政工股)
0859-3915263(兴义市考试中心)
受理监督单位:兴义市纪委 监察局
监督举报电话:0859—12388
0859—3236600
兴义市教育局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