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南昌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南昌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本人郑重承诺:本人在南昌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招聘中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并无下列情况:(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年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4)违反计划生育等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的。
被聘用人员根据用人单位要求提供学习及实习、工作经历情况,同意用人单位对该情况向学校、居住地及原工作单位进行核实,并服从公司对工作的统一安排及部署。
我确认:如上述情况与事实不符,南昌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有权随时撤销对我的录用。若我因录用与原单位发生的一切经济问题由我自行处理。我同时承诺服从南昌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工作安排及调动。
承诺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