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
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52 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
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 号)和《关于进一步
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 号)
等规定,经研究,大渡口区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5 名,具体选聘
单位及岗位详见《大渡口区 2022 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
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 1,以下简称《岗位情况一览表》)。
三、选聘对象和范围
(一)选聘对象
重庆市范围内(不含大渡口区)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管
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工勤人员身份聘用在管理、专业技
术岗位的人员);
重庆市范围内(不含大渡口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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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行政编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即“参照管理人员”,下同)也可报考,但在办理调动手续前本人须书面
申明放弃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身份,自愿调整为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4.符合在现区县(自治县)、部门或单位最低服务年限的规
定,没有规定的须在现单位工作满 2 年(含试用期);
5.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同意;
6.符合法律法规和我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
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
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
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
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 5 年的原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
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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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
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
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
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作经历
编制内工作经历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现单位工作年限等计
算截止时间均为 2022 年 7 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有不连续
工作经历的累计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
视为工作经历。
(五)年龄计算
本简章选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14 日,如“35 周岁以下”,指未满 36 周岁,在 1986 年 8 月 15 日
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六)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
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 年下半年修订)》(附件 2)
(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查。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
书,但包含第二学士学位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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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
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查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
均包含本级(数),如 35 周岁以下,均含 35 周岁;2 年以上工作
经历,指工作经历满 2 年;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
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
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且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选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
将通过“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
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选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选聘岗位
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照片。
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对照岗位报考要求,
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
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
(一)提交报考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8 月 15 日 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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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8 月 16 日 18:00 。 报 名 人 员 在 规 定 的 时 间 内 登 录http://wlexam.com:7816/ddkxp 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流程和要
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后,请及
时上传近期 2 寸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 格式,140×180 像素,
30KB 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期间适时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请登录“重庆市大渡口
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进行查询。各选聘岗位
的最终报名人数、资格初审情况、缴费情况一览表将在缴费结束
3 个 工 作 日 内 , 在 “ 重 庆 市 大 渡 口 区 人 民 政 府 网 ”
(http://www.ddk.gov.cn/)进行公布。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考申请 1 日
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
应及时下载《报名登记表》等,方便后续工作。资格初审不合格
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
可在 2022 年 8 月 17 日 18:00 前及时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
审。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初审通过后,
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三)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 2022 年 8
月 18 日 18:00 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
收取),确认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缴费确认。
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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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四)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缴费确认人数与选聘名
额比例须达到 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 2:1,达不到 2:1
的,相应递减选聘名额,选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选聘岗位。
其中,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岗位的,经选聘单位主管部门
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后,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至 1:1。因选聘岗
位取消而不能参加选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报
考人员(大渡口区教育委员会选聘岗位除外),可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 9:30 至 8 月 27 日 12:00 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
用 A4 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
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未打印准
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包括 3 种考试类型。A 类考试类型岗位考试科
目(项目)为公共科目笔试+综合面试;B 类考试类型岗位考试科
目(项目)为公共科目笔试+加试+综合面试;C 类考试类型岗位
考试科目(项目)为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
目(项目)均实行 100 分制,考试内容详见《岗位情况一览表》
(附件 1)。
参加事业单位考试,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
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系统、“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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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http://www.ddk.gov.cn/)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一)公共科目笔试及加试(大渡口区教育委员会选聘岗位
无此环节)
1.公共科目笔试及加试均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由大渡
口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笔试及加试时间初定于 2022 年 8 月
27 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
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笔试时间若有调
整 , 将 通 过 报 名 系 统 、“ 重 庆 市 大 渡 口 区 人 民 政 府 网 ”
(http://www.ddk.gov.cn/)等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2.公共科目笔试及加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公共科目笔试或加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面
试环节。
(2)A 类考试类型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进入面试人数
与选聘名额 3:1 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B 类考试类型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聘名
额 3:1 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加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
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
(3)若进入面试人数与选聘名额比例达不到 3:1 的,最低可
按 2:1 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 2:1 的,由大渡口区人
力社保局征求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意见后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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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等事项将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 民政府网”(http://www.ddk.gov.cn/)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A、B 类考试类型岗位资格复审在公共科目笔试及加试后,面
试前进行;C 类考试类型岗位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进入面试
人选均需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有关材料(附件 3),由大渡
口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现场确认报考人员提供的
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
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主管部门会同选聘单位确
定并明确递补轮次,报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备案。需要递补的岗
位,A 类考试类型岗位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
高到低依次递补,B 类考试类型岗位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公共科
目笔试与加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递补人选成绩出现
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三)面试
A、B 类考试类型岗位面试科目(项目)为综合面试,C 类考
试类型岗位面试科目(项目)为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分值均
实行 100 分制。
达到开考比例后,C 类考试类型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
选聘名额比例未达 20:1 的,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一并进行;
比例高于 20:1(含 20:1)的,需先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再按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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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面试人数与选聘名额 5:1 的比例,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综合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综合面试人
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进入综合面试人数与选聘名额比
例达不到 5:1 的,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征求选聘单位主管部门
意见后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选聘。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其缺额
是否执行递补,由主管部门会同选聘单位确定并明确递补轮次,
报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面试内容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
方式及注意事项等详见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后发放的《面试通知书》。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
(渝人社发〔2016〕281 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
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
字确认。
面试各科成绩未达到 60 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当
天,若某一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聘名额比例为 1:1 的,该岗位
考生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 65 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A 类考试类型岗位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 +综合面试成绩×50%
2.B 类考试类型岗位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5% + 加试成绩×25% +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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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面试成绩×50%3.C 类考试类型岗位
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
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
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公共科目笔试(C 类考试类型岗位按专业技
能测试成绩)、加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
选。如仍相同,再加试一轮结构化面试,按此轮加试成绩高者优
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报考人员须在体检前规定的时间内向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提
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 4)或其他证
明材料;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
或其他证明材料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
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
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
社部发〔2016〕140 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
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
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一般二级甲等以上)进行。
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选
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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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起 7 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选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
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 号),组
成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
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
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签字、
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
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
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
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
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信
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结论确定后,应当及
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
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选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聘全过程,
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选聘
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
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是否执行递补,由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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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选聘单位确定并明确递补轮次,报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可递补的缺额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
依次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
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政
府网”(http://www.ddk.gov.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 聘 人 员 名 单 在 “ 重 庆 市 大 渡 口 区 人 民 政 府 网 ”
(http://www.ddk.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 7 个工作日。公示
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总成绩以及岗位选聘条件所要求的
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办理调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
按照有关规定报请大渡口区人事工作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办理调
动,完善聘用手续。
本次公开选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区最低服务满 5 年。
凡未满最低服务期的,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区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
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
道,对选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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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5 号),认真贯彻《关于
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 6 个公开招聘
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 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
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
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并按规定
追究有关责任、承担相应后果。
公开选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
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
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
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
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选聘简
章要求的学历(学位)、奖项、荣誉称号、职称、职(执)业资格、
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等材料的,
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
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简章发布之日起
5 年内应聘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时受到不利影
响。
十、其他
本简章由中共大渡口区委组织部、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负责
解释。咨询电话:
中共大渡口区委组织部:023-6883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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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023-68871735大渡口区教委:023-62733919
大渡口区卫生健康委:023-68151726
附件:1.大渡口区 2022 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 年下
半年修订)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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