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应聘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岗位考试报名信息1份。(登录报名系统—我的报名栏—查看详细信息,自行打印报名信息)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名岗位所要求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毕业证书所载专业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需提供专业方向佐证材料(如成绩单、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资历)证及其它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以下佐证材料:
(1)劳动(聘用)合同或聘用文件或单位出具的加盖鲜章的有效工作经历证明。(需体现具体从事工作范围、时间段等,若合同或文件中未体现,则另需提供加盖鲜章的有效工作经历证明;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聘用文件的,已离职的需提供解除聘用合同或离职证明);(2)社保缴纳依据(需体现具体参保单位、缴费起始年月、参保险种。如“重庆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历年)”)或银行卡工资流水(需加盖银行、工资发放单位印章和不低于岗位要求工作年限)。
6. 应聘人员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必须提供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
本人如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可委托进行资格审查,但应出具委托人的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事宜、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号码,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原因等,并由委托双方签字),上述对应材料,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