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6 兴县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第二批)符合放宽年龄条件人员申报认定表
任职满1年且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现
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经县委组织部统一回引在村(社区)工作满1年且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现任回引大学生
经县委组织部统一回引在村(社区)工作满3年且3年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的离任回引大学生 填表说明1.“免冠照”:本人近期1寸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
2.“学历”:填写最高学历。
3.“年龄”:按填表时间计算周岁。
4.“入党时间”:填写格式如1961.10.10。
5.“申报类型”:四种申报类型中选择符合本人实际情况的一种,在类型前“□”内划“√”。
6.“家庭住址”:即现住址。
7.“联系方式”:填写本人联系电话。
8.“所在村(社区)意见”:现任或离任回引大学生所在村(社区)即所任职的村(社区);退役军人所在村(社区)即户口所在村(社区);意见应由村民委员会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
9.“所在乡镇意见”:现任或离任回引大学生所在乡镇即任职所在乡镇;退役军人所在乡镇即户口所在乡镇;意见应由乡镇政府出具。
10.“主管单位意见”: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回引大学生主管单位意见由县委组织部出具。
11.各级各单位出具的意见应对申报人员是否符合所选申报类型,符合条件是否清楚、真实,是否同意在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中放宽年龄条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