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须知
一、基本要求
1.7天内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及有新疆、青海、海南、西藏旅居史人员,不得参加现场报名。有疫情地区低风险区来(返)银人员,须提供由村(社区)出具的居家健康监测证明和在银3天内2次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区外人员需提供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区内人员需提供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市外来银人员要通过“白银快办”微信小程序主动报备,如有疑问,请拨打白银区防控办电话: 0943-8222614,咨询具体的疫情防控政策。如果正在疫情风险较高的国家或地区,建议尽可能暂缓前来。
2.报名人员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报名人员应时刻关注本人“甘肃省健康出行码”状态,如“甘肃省健康出行码”为非绿码且符合转码条件的,应于报名前转为绿码方可参加报名。
3.报名现场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如发现体温>37.3C,需现场接受体温复测。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现场报名
1.“甘肃省健康出行码”为黄码和红码的人员。
2.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
3.尚未出院的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或者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
4.报名前10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
5.报名前14天内,曾出现体温≥37.3C或有疑似症状,但报名前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
6.报名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
7.报名人员进入报名现场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护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人员。
三、其它事项
1.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提示并知悉告知事项和要求。
2.报名人员须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