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
龙文区招聘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量化考核表 |
姓名: 身份证号: |
项目 |
分值 |
考评内容 |
自评得分 |
考核得分 |
所需材料 |
重点对象 |
35 |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特困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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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填表说明提供材料证明 |
学历 |
15 |
本科生及以上15分,专科生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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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 |
大学期间学校工作情况 |
20 |
1、担任校学生会主席、校团委副书记、校社团联合会会长、校自律委员会主任、校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职务1年以上,得20分; 2、担任校学生会副主席、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副会长,校社团联合会副会长、校自律委员会副主任、院(系)级学生会主席、团委副书记职务1年以上,得15分; 3、担任校和院(系)学生会(团委)部长、班长、班级团支部书记职务1年以上,得10分; 4、担任校和院(系)学生会(团委)副部长、副班长、班级团支部副书记职务1年以上,得5分。 (取最高项,不累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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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期间相关证书或学校的其他资料证明 |
奖励情况 |
20 |
1、获国家级奖励(含荣立二等功以上荣誉称号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得20分; 2、获省级奖励(含荣立三等功荣誉称号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得15分; 3、获市级(校级)奖励(含荣立嘉奖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得10分; 4、获院(系)级荣誉(含获得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大学毕业生),得5分 (取最高项,不累计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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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证书、奖状 |
政治面貌 |
10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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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基层党(工)委证明 |
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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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由各乡镇扶贫办开具证明(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城乡低保家庭以《低保证》为准,证件遗失、特困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由县民政局开具证明。退役大学生以《退伍证》为准,证件遗失需提供加盖退役军人事务局印章的《入伍通知书》及《退役登记表》。 2.参加招聘人员应对所提交信息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或伪造,经查实后取消招募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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