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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5年07月枣庄市市中区广播影视总台招聘女播音主持复试通知
2015-07-04 08:28:21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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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枣庄市市中区广播影视总台公开招聘女播音主持公告》要求,现将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进入复试范围人员携带身份证和报名登记表(含照片),于7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到枣庄市市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华山北路139号)领取复试通知书,可以委托他人代领,需携带考生和代领人身份证。按照鲁价发[2004]56号文件规定,参加复试人员每人收取复试费70元。

附件:《2015年枣庄市市中区广播影视总台公开招聘女播音主持复试通知单》

 

 

2015枣庄市市中区广播影视总台公开招聘

女播音主持

       

 

         考生:

2015枣庄市市中区播影视总台公开招聘女播音主持考试中,你的初试成绩合格,已进入复试范围,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含照片)和复试通知单(均为原件)于201575日(周日)上午720前,到市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华山北路139号)集合参加复试。

附:考生复试须知

 

 

                     枣庄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73

 

 

 

考 生 复 试 须 知

 

一、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含照片)和复试通知单(均为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违者以弃权对待,取消复试资格。

二、应试人员720之前到枣庄市市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集合,由工作人员统一带领参加复试,未按时到的,视为自动弃权。应试人员不得携带、使用各种通讯工具等设备。

三、应试人员在复试时不得携带任何物品和资料进入复试考场,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饰品。应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等信息,违者复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四、应试人员复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休息,等待宣布成绩后离开。

五、应试人员进入考点后,不得使用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否则视为作弊,取消复试成绩。

六、复试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按复试程序和要求参加复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复试。

 

电话:0632-3256610。

枣庄市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日



Tags:事业单位 考试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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