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疫情防控有关事项
本次招聘的所有工作环节按宁波市和海曙区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宁波大市外来海曙返海曙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海曙做好准备。
1、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照省、市招聘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结合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
2、考试当天,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考生健康申报表》(落款时间2022年9月17日),同时出示浙江“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绿色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经现场扫描考点场所码并查验符合要求、测量体温正常(37.3°C以下)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3、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在考点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4、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1)浙江“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应于考试前一天完成浙江“健康码”绿码转码工作后方可参加考试,逾期未转为绿码的不得参加考试。
(2)截至考试当天,考生一个月以前被认定为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的,应主动向海曙区卫生健康局报告,除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
告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证明。(3)考生在考前有发热(腋下37.3°C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必要时出示就医凭证,经现场防疫人员评估同意后方可参加考试。
(4)考试当天或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腋下37.3°C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的,应主动向考点考场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防疫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可转移至隔离考场考试,考试结束后应配合送医就诊;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医就诊。
5、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考前28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
(2)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参照中高风险区来海曙考生,未满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居家健康监测以及日常健康监测期的。
(3)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
(4)考试当天,浙江“健康码”显示为红黄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非绿卡的考生(含浙江“健康码”临时由绿码变为红黄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临时由绿卡变为非绿卡的)。
(5)不能出示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配合入口检测、不服从防疫
管理以及经现场防疫人员判断须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情形的。6、防疫相关要求最终以当地最新防疫政策为准。
*温馨提示:请考生尽量提前到达考点,留好充足时间进行入口防疫等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