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本人承诺:
1.本人没有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或其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
2.本人在笔试前10天没有港台地区和国外旅居史。
3.本人没有因过去7天内存在“四川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提示表中所列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且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情况。
4.本人没有接到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风险提示要求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的情况。
5.本人目前没有发热、咳嗽、乏力、胸闷等症状。
本人对提供的以上健康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说明:
1.各地疫情风险等级可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
2.法律责任: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承诺书落款时间应为笔试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