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8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我区公开招聘工作疫情防控的措施和要求。
一、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在招聘报名、笔试、面试、体检(下称招聘各环节)等环节的前14天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通过微信公众号“湖南省居民健康卡”申领健康码),持续关注自己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并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进行相应的诊疗和排查,保证招聘各环节时身体健康。近期不要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出行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卫生等个人防护。
二、做好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招聘各环节期间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三、自觉遵守秩序。招聘各环节期间,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进入指定地点前,主动扫防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健康码须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须为绿色)、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省入、返湘考生提供3天2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检测必须间隔24小时以上)、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招聘各环节结束后按有关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1米间距。
2
四、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考试:
1、考试前10天内有国(境)外或香港、台湾旅居史者;
2、考试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者(中高风险区名单以考试开始当天的为准);
3、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且不能排查传染病者;
4、湖南省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者;
5、正处隔离治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期者;
6、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脱离岗位后,未完成7天集中或居家隔离者。
五、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疫情防控材料(信息)均真实、有效,积极配合和服从招聘期间疫情防控相关检查监测,不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对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招聘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在各招聘环节,疫情防控要求如有变化,以省、市疫情防控最新政策为准。
七、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不能如期参加招聘各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