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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11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石浦镇人民政府;
2、岗位名称:城市管理协管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象山户籍;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三、工资待遇
1、每月工资为1350元;
2、五险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 17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石浦镇凤栖路107号二楼法制科;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574-65987803。
3、报名要求: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及近期免冠一寸照3张和《报名表》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方法
1、考试
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新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纠风办的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66309。
报 名 表
报名序号: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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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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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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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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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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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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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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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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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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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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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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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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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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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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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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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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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学习
工作简历
(高中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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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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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内容均真实有效。否则由本人承担责任。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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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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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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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石浦镇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