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承诺书
我已仔细阅读《阳泉市矿区2022年体制内人才回流公告》,清楚并理解其内容和要求。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此次回流的有关政策,遵守各项纪律和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
二、真实、完整、准确地提供本人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等相关材料;准确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并保证联系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联系中断,影响回流的责任自负。
三、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不使用假证明、假照片、假证书,不恶意举报。
四、保证符合回流公告中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
五、在进入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后,不无故放弃资格。特殊情况确需放弃的,提前向中共阳泉市矿区区委组织部说明原因,并提出书面申请,进入考察环节后,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否则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六、回到矿区工作后,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坚决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七、一般应在矿区最低服务满5年。
对违反以上承诺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接受有关处理。
(需亲笔签字后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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