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生态移民局2022年面向全州考聘事业管理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保障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开考聘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省、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第四版)》,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州生态移民局实际,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保障
本次考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由州生态移民局2022年考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
二、疫情防控须知
凡报名参加州生态移民局2022年面向全州考聘事业管理人员考试的考生,须严格遵守本方案。网上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相关考试的公告、通知等文件。考试全过程,考生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主动出示疫情防控检查所需的相应材料,同时注意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同时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相应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贵州省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对参加公开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的考生防疫要求如下:
(一)不符合国家、省、州有关疫情防控要求,不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二)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未解除隔离的疑似病例、确诊病例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处于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五)对流动、出行须报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人员,未按要求报备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且不能排除新冠感染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七)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八)境外来(返)黔人员,未完成“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6次核酸检测”,未达到解除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九)7天内有省外本土感染者报告且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县(市、区、旗)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陆地口岸城市来(返)
黔人员中未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及其他需实行“3天2检”的人员,抵黔后须按规定实行“3天2检”,如超过24小时未完成第1次核酸采样,或超过3天未完成第2次核酸采样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十)原则上所有考生均须按照“应接尽接、应接必接”的要求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及加强免疫接种。
(十一)除符合其他防疫要求外,所有考生均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为确保入场检测进度,考生可提供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证明或电子证明的打印件均可);需落实“3天2检”的考生,其“3天2检”中第二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样时间在考前48小时以内的,无需再重复提供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十二)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考试期间,除核验身份时,考生应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三)开考前60分钟,考生即可开始接受检测进入考点,但不能进入考场。考生应尽早到达考点,提前做好入场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检测时间充足、秩序良好。不符合入场检测规定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十四)考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放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十五)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
考生勿自行驾车前往考点,建议尽量选择考点附近住宿或提前乘车前往考点,要把堵车因素和入场检测时间考虑在内。接送考生车辆,应在距离考点大门一定距离处即停即走,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建议考生提前了解天气状况,做好防雨防晒、防寒保暖的个人防护准备。(十六)为确保顺利参加考试,建议考生关注“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栏里点击“各地防控政策”选择“出发地”和“目的地”,及时了解各地的防控政策;建议考生提前做好个人健康申报、提前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和“贵州健康码”核验,若“贵州健康码”与本人状况不符,请立即咨询并及时按要求处置;为避免7天内所旅居县(市、区、旗)出现本土感染者影响考生参加考试,建议考生提前抵(返)黔,为进行相应次数的核酸采样预留足够时间。
“贵州健康码”使用和贵州省疫情防控咨询电话:0851-12345。
四、防控措施
(一)领取考试准考证阶段
1.组织发放准考证的工作人员,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搞好个人防护。
2.参与相关工作的人员要求近期内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身体状况无异常,体温测量正常,方能参与相关工作。
3.领取考试准考证时,必须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需落实“5天3检”的考生(即贵州健康码出现“温馨提示”弹窗或首页出现“需5天3检”标识),14天内有本土新冠肺
炎阳性感染者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为区)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主动进入特殊检测点进行检测,在检测点向工作人员提交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抵黔后按5天3检要求完成的相应次数的核酸采样证明”、“贵州省内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相应证明材料核验,扫场所码、测体温。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办公区域,到指定区域领取准考证。其余考生在常规监测点向工作人员提交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贵州省内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信行程卡”,扫场所码、测体温。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办公区域,到指定区域领取准考证。
4.在14天内出现发热(≥37.3°C)、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需落实“5天3检”政策,持3次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阶段
1.考务人员及其它工作人员,近期内未到过中高风险地区且身体状况无异常,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参加考务工作。
2.考生进入待考区域前,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提前到达检测点排队检测。
需落实“5天3检”的考生(即贵州健康码出现“温馨提示”弹窗或首页出现“需5天3检”标识)、14天内有本土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为区)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须主动进入特殊检测点进行检测,在检测点向工作人员提交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抵黔后按5天3检要求完成的
相应次数的核酸采样证明”、“贵州省内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准考证》”等相应证明材料核验,扫场所码、测体温,经检测合格方可进入指定区域候考。其余考生在常规监测点向工作人员提交当天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贵州省内考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信行程卡”,扫场所码、测体温,经检测合格方可进入指定区域候考。
考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严禁在考区逗留聚集。
(三)体检阶段
1.考生收到体检通知后,不得前往新冠肺炎防控中高风险地区,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
2.考生参加体检前,如实报告前14天内是否出现发热(≥37.3°C)、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体检前须落实“5天3检”防控政策的3次核酸检测及体检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以参加体检。
3.考生必须如实报告以上个人情况,方可参加体检,如有隐瞒将取消体检资格。
五、有关要求
(一)考生在报名以后,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勿前往新冠肺炎中高风险地区,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尽量在家休息,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
(二)考生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时请如实填写提交《州生态移民局2022年公开考聘事业管理人员考试个人疫情防控申报表》(附件4)。
(三)考生在参加考试前14天进行个人体温(2次/天)监测,如出现发热(≥37.3°C)、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请及时与州生态移民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0859-3116296),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四)考生在体检环节前14天进行个人体温(2次/天)监测,如出现发热(≥37.3°C)、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请及时与州生态移民局考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0859-3116296),另行安排时间。
(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考场(领取准考证地点、面试地点、体检单位)路程中,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途经公共场所后,尽快用洗手液(或肥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及时进行手消。
考生须符合本方案规定的可以参加考试的情形,并在考试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州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以及本方案要求,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若考试前国家、省、州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做好相应的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温馨提示:为确保考生顺利考试,建议考生于考试前一天完成最后一次核酸检测工作,并提前准备好纸质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