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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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林都优青”引才活动量化测评表 |
考生姓名: 身份证号: 报考岗位代码: |
评价项目 |
评价内容 |
分值(分) |
得分 (分) |
得分佐证 |
毕业院校、学历 (同一学历层次不累加,取最高分;不同学历层次可累加。本项最高65分) |
博士研究生 |
所有高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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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注意事项详见附件4:佐证材料清单 |
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 |
“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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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高校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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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招全日制 本科学历 |
“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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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高校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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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最高5分) |
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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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期间所获荣誉 (不累加,最高25分) |
在校期间获得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共青团员、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由国家主管部门及以上颁发)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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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期间获得省三好学生、省青年五四奖章、省优秀共青团员、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省优秀毕业生等(由省级主管部门及以上颁发)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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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期间获得市级荣誉(经批准设立的评比表彰项目,由市地党委、政府颁发);在校期间获得校三好学生、校优秀学生、校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团干部、校优秀团员、校优秀毕业生等;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在校期间担任半年及以上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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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期间担任半年及以上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院团委副书记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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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所获荣誉 (不累加,最高25分) |
工作期间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三八红旗手等(由国家主管部门及以上颁发)或具有与所报岗位相对应的正高级职称资格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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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获得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及以上授予的奖项和荣誉称号或具有与所报岗位相对应的副高级职称资格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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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获得市级荣誉(经批准设立的评比表彰项目,由市地党委、政府颁发)或具有与所报岗位相对应的中级职称资格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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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获得县(市区旗)级荣誉(经批准设立的评比表彰项目,由县级党委、政府颁发)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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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大学生服现役等 (最高5分) |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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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测评总分 (满分100分) |
注:同一考生只测评“在校期间所获荣誉”或“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其中一项,不累计计算。 |
量化测评组组长签字: 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复核组组长签字: 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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