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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2015年07月雁塔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体检通知
2015-07-20 15:10:41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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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按照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西安市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的公告》要求,现将我区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时间:2015年7月24日(周五)上午7:00

地点:雁塔区中医医院(纬一街2号)

电话:029-85393065 029-85575109

(二)要求

1.凡取得体检资格的考生,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1张两寸近期免冠照片,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无故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350元/人),由医疗机构直接收取。

3.体检前三天,考生应禁食油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保持空腹。

4.考生应于体检当日上午7:00前到达指定医院,统一参加体检。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人社局会同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主要内容是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和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参加考察的考生须在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自行下载《2015年雁塔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教育类考生下载填写附件1、卫生类考生下载填写附件2,两类考生均需下载附件3并如实填写),用A4纸双面打印1份(打印时请将“附件1、附件2”字样删除),本人要如实填写相关内容(与本人档案一致),并由相关部门(单位)加盖公章。

家庭主要成员有关情况应由单位、社区或村委会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见附件3)。

3、考察应携带的材料: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携带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已贴照片的考察表(附件1、附件2)、家庭主要成员的证明材料(附件3)。

4、注意事项:考察材料上报时间为2015年7月 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请考生按时上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地点:西安市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雁环中路2号)5楼会议室。

联系人:张源 电话:85575109 (区人社局)

王静 电话:85381282 (区教育局)

黎佳佳 电话:85232240 (区卫生局)

附件:

1.《2015年雁塔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政审表 教育 附件1.doc

2.《2015年雁塔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政审表 卫生 附件 2.doc

3. 家庭主要成员单位证明模板证明材料附件3.doc

西安市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0日



Tags:事业单位 考试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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