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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印发2015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104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29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华东冶金地勘局直属事业单位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及比例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具体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7月31日(上午8:30至11:3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地点: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一楼西南),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与红枫路交口东南角。
乘车路线:158路公交车到红科交口站下沿红枫路西走约500米即到。
联系人:谢工、韩工,电话:0551-65846823。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一寸免冠照片2张,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和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年限的证明材料。其中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按照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对于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专业测试费80元/人。
二、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理论素养、协调应变能力、处理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潜能等。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人员顺序当日现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2015年8月29日上午8:30-11:30。
2、专业测试地点: 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一楼西南),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与红枫路交口东南角。
3、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须按《专业测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指定考场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三)考官构成
面试设立若干个考官组,每组7人,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4人。
(四)专业测试成绩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当日参加同一考场所有考生的专业测试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均为百分制计算)确定,其中省统考笔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统考笔试成绩&pide;1.2×0.4),专业测试成绩占60%。
考试最终成绩将适时在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勘查局网站向考生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的人员(如考试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参加体检、考察人员的名单等事项在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网站上及时公布。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对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华东冶金地勘局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华东冶金地勘局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应聘人员如在2015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专业测试工作在省人社厅的指导监督下,由华东冶金地勘局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华东冶金地勘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5846823、65846822。
监督电话:0551-65846831。
附件1:2015年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