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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安新区政法与群众工作部成立于2014年1月,属贵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内设机构。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投递简历与现场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思想素质良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30周岁以下,限男性,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爱岗敬业,热情大方,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4.退役军人、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人员管理
以劳务用工方式派遣至贵安新区政法与群众工作部工作,由贵安新区政法与群众工作部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派遣公司缴纳社保及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招聘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8月1日。
2.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所需资料:个人简历、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身份证,本人近期免冠照片1张。(以上资料均为电子档或扫描件,资料请发至邮箱gaxqzfqgb@163.com)
(三)投递简历请留详细联系方式,面试电话通知。
五、面试
在报名人员中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六、聘用及薪资待遇
1.办理聘用手续。经面试、体检合格、政审(参照公务员政审标准)后,确定聘用人选,试用期为1个月。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书》,由派遣机构派遣至贵安新区政法与群众工作部工作。
2.工资待遇。工资待遇按贵安新区政治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转正工资2000元/月(含个人五险一金),单位免费提供住宿,提供餐饮补贴860元/月,享受年终奖金待遇,聘用单位为聘用人员缴纳有关社会保险并发放劳动报酬。
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