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事业单位考试省级导航

全国 A安徽 B北京 C重庆 F福建 G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H河南 河北 湖南 湖北 黑龙江 海南 J江苏 江西 吉林 L辽宁 N内蒙古 宁夏 Q青海 S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上海 T天津
     X新疆 西藏 Y云南 Z浙江 更详细省市县级导航 事业单位招聘专用题库 事业单位考试历年真题 真题+讲义=免费

安徽:2015年07月上半年安徽事业单位招聘统考,省直安徽省人口宣教中心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2015-07-23 14:10:08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印发2015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104号)及省卫生计生委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一、专业测试方式

采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应变能力、工作技能、言语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时间为2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定于2015年7月29日(周三)上午9:00—11:00进行专业测试。考生于7月29日上午8:30前到徽颐安港大酒店(暂定,以专业测试通知为准)报到。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根据专业测试通知,持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面试顺序

分不同招聘岗位,于专业测试当天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

四、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的专业岗位,设面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一半以上。

五、专业测试成绩

如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等于岗位招聘数,则提前设定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统考笔试成绩&pide;1.2×0.4),专业测试成绩占60%。

应聘者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人社厅、安徽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六、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专业测试在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指导监督下,由我中心按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纪检人员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联系电话:0551-65128232(省人口宣教中心办公室)

监督电话:0551-62998081(省卫生计生委监察室)

附件:安徽省人口宣教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岗位

代码

招聘

人数

准考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统考笔试成绩

3000452

1

302001401101

袁斐

342221198411160041

83.5

3000452

302001401102

王金星

341103198911252947

76.5

3000453

1

302001401108

魏铮铮

340102198708274019

72



Tags:事业单位 考试 招聘
】【打印繁体】 【关闭】 【返回顶部
下一篇福建:2015年07月福建三元区属事业..

网站客服QQ: 960335752 - 14613519 - 791315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