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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印发2015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104号)及省卫生计生委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一、专业测试方式
采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应变能力、工作技能、言语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时间为20分钟,满分为100分。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定于2015年7月29日(周三)上午9:00—11:00进行专业测试。考生于7月29日上午8:30前到徽颐安港大酒店(暂定,以专业测试通知为准)报到。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根据专业测试通知,持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面试顺序
分不同招聘岗位,于专业测试当天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
四、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的专业岗位,设面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一半以上。
五、专业测试成绩
如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等于岗位招聘数,则提前设定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40%(计算公式:统考笔试成绩&pide;1.2×0.4),专业测试成绩占60%。
应聘者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人社厅、安徽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六、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专业测试在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指导监督下,由我中心按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纪检人员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联系电话:0551-65128232(省人口宣教中心办公室)
监督电话:0551-62998081(省卫生计生委监察室)
附件:安徽省人口宣教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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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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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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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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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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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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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考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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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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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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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0014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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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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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22119841116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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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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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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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001401102
|
王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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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103198911252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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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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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453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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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00140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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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铮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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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10219870827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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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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