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本人承诺:
1.本人未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或已结束隔离治疗、随访、医学观察。
2.本人没有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并处于隔离期内。
3.本人目前没有被纳入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三天两检”或“三天三检”、“红黄码”和“四川天府健康通”临时弹窗人员管理。
4.本人10天内没有境外旅居史,7天内没有国内高、中、低风险地区及四川疾控健康提示关注的重点风险城市旅居史和省内本土疫情发生且有疫情外溢风险的县(市、区)旅居史。
5.本人目前没有发热、咳嗽、乏力、胸闷等十类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本人对提供的以上健康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法律责任。
承诺人:
年 月 日
说明:1.官方当日最新发布数据,各省份确诊病例数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
2.法律责任: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