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报 考 指 南
一、关于报名程序
1. 网上报名步骤有哪些?
考生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在“惠聚优才报名系
统”(https://zzb.huizhou.gov.cn/hjyc/)进行注册登录,每个手机
号码只能注册一个考生账号。报名系统登录成功后,先点击“填
写简历”栏进行个人信息填报。完成个人信息填报并保存后,点
击“进入报名”栏选择相应职位并确认报名即可完成报名手续。
2. 报名信息填写需要注意什么?
报名人员必须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确保内容真实、全面、
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本科学历
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学习工作、任何
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
为方便选调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岗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
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报名时,报考人员需在报名系
统上传报考所用的学历、学位证书;如选调岗位其他条件有特殊
要求的,还需结合自身情况上传相关材料,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3. 报考人员是否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选择职位后,在报名期间内可
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再更改报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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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间,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报考指南及
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可按《政策咨询热线》进行咨询。咨询
时间为 11 月 1 日至 11 月 4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2:30-5:30。
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
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5.此次选调有无开考比例限制?
关于笔试:报名结束后,各选调机关对每位考生资格条件进
行初审,按照 1:30 的比例择优确定入围笔试人选。报名比例不
足 1:30 的,所有符合条件的人选均入围笔试;报名比例不足 1:3
的,视情况削减或取消相应选调岗位。
关于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选调人数
1:5 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各职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达不到 1:5 比
例的,按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确定入围人选。
二、关于报考资格条件
(一)关于工作经历
6.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界定?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
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
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
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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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
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7.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
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
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
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
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
层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
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
须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人
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
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
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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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曾在企业工作,不能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 明,只能提供企业证明的,能否通过基层工作经历的资格审查?
只有企业出具的证明,不能通过基层工作经历的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可提供其他佐证材料,以证明企业工作经历。如在规定
时间内不能提供佐证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不足以证明的,不能通
过资格审查。
9.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参加选调有何条件要求?
目前在县以下机关工作的公务员参加选调,应在县以下机关
工作满 5 年(不含在市直机关单位借调、跟班学习以及挂职锻炼
时间)。
需要注意的是,①市直单位直属的县(区)分局、县(区)
单位直属的乡镇(街道)站(所)均视为县以下机关。②在我市
各级机关工作的选调生报名参加选调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但选调
生需要到村任职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方可报名。
(二)关于学历及专业
10.怎样理解“学历”、“学位”要求?
报考人员应具备与选调职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
符合选调职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
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
11.报考人员最高学历专业与选调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不
同,可否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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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须提供符合选调职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12.非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
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
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岗
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13.选调职位专业有哪些具体要求?
选调机关根据用人要求,按照《专业参考目录》(附件 2)
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
对应的职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
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询选调机
关同意后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
准。
职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如考生所学专业为该
“学科”所含“具体专业”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选调职位已明确具体培
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
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A120202)”,某职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
(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方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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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
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选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
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
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
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考察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
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
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填写专业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
实填写,所学专业与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完全相同的直接进行
选择,所学专业为旧专业的按对应的专业名称选择,所学专业未
列入专业目录的选择相近专业。未如实填写的,造成报名系统无
法识别以及其他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14.考生应如何判断自己的专业?
考生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
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15.专业中有培养方向的如何报考?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
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目录》
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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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方可报考,
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不可报考。
除《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
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
据。
16.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
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
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
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
学位认证函。
(三)关于其他资格条件
17.“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如何认定?
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包括取得 A 类、
B 类、C 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其中 B 类 、C 类法律职业资格证
书不适用于此次公开选调。
18.如何理解“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
回避关系的”情形?
根据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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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
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
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凡存在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为选调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等可
能影响公平公正情形的,报考人员均须回避,不得报考该单位的
职位。
19.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职务公务员能否参加此次公开选调
考试?
此次公开选调职位均为科长及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岗位,因
此,担任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以及仅担任四级调
研员以上职级的公务员,不纳入此次选调对象范围。市公务员局
及选调单位有权取消相关人员参加此次选调的资格。
六、关于疫情防控、诚信报考等事项
20.疫情防控方面有什么要求?考试时需要携带什么证件?
请以考试公告和准考证中明确的规定为准。
21.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怎么办?
遗失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
办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
22.如何理解诚信报考?
本次选调网络报名实行诚信报考,由报名系统自动根据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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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的居民身份证号等资料,对性别、年龄、报考专业和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其他基本条件进行校核。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选调公
告,严格遵守诚信承诺。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和用人单位的职
位要求,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职位报考并自行确认。报考人员
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以
骗取考试资格,不得为“试考”虚假报名,以免干扰正常报名秩序。
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
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
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本人条件不符合选调公告和所报考职位资
格条件和要求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3.对违纪违规行为,有哪几种处理方式?
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
为处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考试)资格、
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取消)录用等相应处理。其中,违纪违规
情节严重和特别严重的,由惠州市公务员局进行认定和处理。被
认定为严重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的考生,不得确定为拟选调人
选。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将视情况向考生所在单位
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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