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
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人员审核表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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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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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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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须与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完全一致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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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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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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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伍 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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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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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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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役 部 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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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 伍 安置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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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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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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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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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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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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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伍前就读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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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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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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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役期间个人奖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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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属实 |
入伍地武装部意见 |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公章)
年 月 日 |
说 明 |
“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的资格审核,由征兵部门和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文件精神对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享有优惠政策的考生进行联审确认,由人社部门审核报考条件后对符合条件的备案并进行公示。按照《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规定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享受笔试初始成绩(百分制)加分政策。 |
注:一式一份,应聘人员将此表内容填写完整,A4纸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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