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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5年07月青岛李沧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考察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2015-07-26 17:40:21 来源:91考试网 作者:www.91exam.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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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5年李沧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2015年青岛市李沧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等额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经考察全部合格,现进入体检阶段,体检定于2015728日进行,现将体检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范围

在李沧区人才网公布的《2015年青岛市李沧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等额进入体检范围名单》中,是否等额进入体检一栏中标注“Y的人员。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二、体检集合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728日(星期二)上午6:00

  地点:李沧区政府(黑龙江中路615号)大院内,集中乘车到指定医院体检。

  三、有关说明

1所有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务必在72711:00前电话反馈招聘主管部门,确认本人是否能够按时参加体检。

联系电话:0532-87891698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体检费用310元左右(以体检医院开具发票为准)。

  3、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4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12小时内禁止饮水、进食。

  5、到达体检医院先进行点名、分组,然后由引导员引领进行体检。请体检人员自觉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并交由工作人员保管。

  6、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7、体检有关注意事项请见《体检须知》(见附件)。

 

咨询电话:0532-87891698

监督电话:0532-87610785

 

附:12015年青岛市李沧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等额进入体检范围名单

2、体检须知

 

 

 

李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724


2015年青岛市李沧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额进入体检范围名单
准考证号 部门编码 报考部门 职位代码 职位名称 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总成绩 是否进入考察范围 是否等额进入考察 是否等额进入体检
1502542320 031001 李沧区卫计局所属事业单位 031001001 临床医学 53.70 91.70 72.70 Y Y Y
1502542301 031001 李沧区卫计局所属事业单位 031001001 临床医学 60.00 82.50 71.25 Y Y Y
1502542210 031001 李沧区卫计局所属事业单位 031001001 临床医学 56.50 83.10 69.80 Y Y Y
1502542218 031001 李沧区卫计局所属事业单位 031001001 临床医学 63.00 75.50 69.25 Y Y Y
1502542319 031001 李沧区卫计局所属事业单位 031001001 临床医学 60.80 77.40 69.10 Y    
1502542226 031001 李沧区卫计局所属事业单位 031001001 临床医学 52.90 79.40 66.15 Y    
1502542309 031001 李沧区卫计局所属事业单位 031001001 临床医学 54.70 77.00 65.85      
1502542317 031001 李沧区卫计局所属事业单位 031001001 临床医学 53.70 76.60 65.15      
1502542316 031001 李沧区卫计局所属事业单位 031001001 临床医学 53.50 75.30 64.40      
1502542313 031001 李沧区卫计局所属事业单位 031001001 临床医学 52.80 76.00 64.40      
1502542310 031001 李沧区卫计局所属事业单位 031001001 临床医学 52.10 70.40 61.25      
1502542205 031001 李沧区卫计局所属事业单位 031001001 临床医学 57.40 0.00 28.70      


体检须知

 

1、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5、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体检结果。

7、如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请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三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Tags:事业单位 考试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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