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所需材料清单
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适用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本科为师范类专业的考生需提供〔由高校教学行政管理部门(教务处)出具,二级学院出具无效,毕业证上注明师范专业的无需提供〕
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曾获得省政府(国家)奖学金证书或证明材料
原件及复印件(第3b类、第3c类需提供,其他类别无需提供)
参加线上审核的考生需录制,总时长不超过3分钟,侧重介绍自身优缺点、特长、为什么报考桐庐及在桐庐的职业规划等方面。录制考生需站立,镜头中需展示考生正面至少三分之二的形象,整个过程需要录制成mp4视频(100M以内)后再上传。
注:
1.材料清单中原件仅在现场确认时校验,不需上缴,考生上述材料请在参加面试前递交进行资格审查,递交材料时请按顺序整理。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另须上传社保部门的无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并填写上传《未就业承诺书》(见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