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搜索关注"91考试网"公众号,领30元,获取公务员、事业编、教师等考试资料40G!
因工作需要,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区内外事业单位(含中小学校、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等)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对象
区内外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含中小学校,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等)在编在岗的事业人员。
二、选调职位及名额
区委信息中心2名,区委区政府接待办2名。(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履职的相应知识及工作能力;
3.报考区委信息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区委区政府接待办的工作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8月18日以后出生);
6. 区委区政府接待办工作人员要求: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7.区外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试用期未满且未办理转正聘用手续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8月18日前。其中,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网络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18日24:00前。
2.报名方式
报名分网络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二者均可)。
网络报名:报考者下载附件填写《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办公室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将报名资格审查表电子版发至邮箱:qfqwb02@126.com
现场报名地点: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办公室(区委区政府办公楼312室)。
(二)资格审查
1. 2015年8月20-21日工作时间内集中对网络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人员可于报名当日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请参加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时到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办公室(区委区政府办公楼312室)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区委区政府接待办工作人员另需提供2张全身彩色生活照), 区外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的《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办公室报名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核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调入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联系电话:0826-2883001。
(三)考试
1.报考区委信息中心需进行笔试和面试,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调职位名额之比为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选调名额。笔试主要考察测试者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理论功底,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计划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按100分计算。面试主要考察统筹协调、逻辑思维、计划组织、语言表达能力。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报考区委区政府接待办的工作人员只进行面试,有效报考人数与选调职位名额之比为3:1,未达到比例的,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选调名额。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按100分计算。面试主要考察统筹协调、逻辑思维、计划组织、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成绩为考试最终成绩。
准考证领取、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选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采取民主测评、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出现的缺额,按选调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试用
区委办公室在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选调或拟试用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前锋区内报考人员,到区委办公室试用3个月,前锋区外的报考人员不进行试用。
(六)调动
综合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试用情况,经区委办公室研究确定后,对符合调动条件的人员,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报考者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或其他原因导致报考者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原标题:关于公开选调前锋区委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附件2
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报名资格审查表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岁)
|
|
2寸照片
|
民族
|
|
籍贯
|
|
出生地
|
|
参加工
作时间
|
|
入党
时间
|
|
健康状况
|
|
专业技术职务
|
|
熟悉专业有何专长
|
|
学历
学位
|
全日制
教育
|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
在职
教育
|
|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
|
身份证号码
|
|
手机
|
|
家庭住址
|
|
工作单位
及职务
|
|
报考职位
|
|
学
习
工
作
简
历
|
|
奖
惩
情
况
|
|
|
近三年度考核情况
|
|
|
主
要
家
庭
成
员
及
社
会
关
系
|
称谓
|
姓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个
人
承
诺
|
我已详细阅读了公开选调公告及相关要求,确信符合选调条件及职位要求。本人保证填报资料真实准确,如因个人原因填报失实或不符合选调条件、职位要求而被取消选调资格的,由本人负责。
本人签名:
2015 年 月 日
|
|
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意 见
|
签名(单位盖章)
2015 年 月 日
|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注:
“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意见”栏,按干部管理权限,由考生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对表格内容进行审查,签署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印章。
附件1
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序号
|
职 位
|
名 额
|
拟担任岗位职责
|
学 历
|
专 业
|
性别要求
|
1
|
区委信息
中心
|
1
|
公文处理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法律、中文类专业
|
不限
|
1
|
会务工作
|
不限
|
2
|
区委区政府
接待办
|
1
|
政务接待
|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男
|
1
|
女
|
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办公室
中共广安市前锋区委组织部
广安市前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