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2023年海南中学白沙学校公开招聘
骨干教师有关待遇
一、解决安排编制和岗位
引进的学科骨干教师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纳入我县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服务期不少于6年。调入我县之前已获得的教师资格、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特级教师称号、劳动模范称号等,按有关规定经省教育厅、省委人才发展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予以确认保留,纳入我县同类人才管理,享受同等待遇。 二、解决住房及家属子女问题
《白沙黎族自治县教育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和《白沙黎族自治县引进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学校为引进的教师提供周转宿舍,若无法提供周转宿舍,也可根据符合保障条件的教师可以享受购房补贴或租赁补贴,已入住公租房的,须退回公租房并补交居住期间产生的租金后,方可申请购房补贴或租赁补贴。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拔尖人才补贴标准为 5000 元/月;其他高层次人才(含急需紧缺的技术技能人才)3000元/月,硕士或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2000元/月,本科毕业生 1500元/月。购房补贴:每年集中受理和
发放一次,并累计发放不得超过 36个月,并须在5年内领取完毕。其中拔尖人才补贴标准为60000元/年;其他高层次人才(含急需紧缺的技术技能人才)36000元/年,硕士或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 24000元/年,本科毕业生 18000 元/年。试用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可以以政府指导价格在我县购买一套安居房。引进学科骨干教师要求将配偶工作关系调入我县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优先办理,并对其配偶工作予以适当安排。已调入我县且聘期在6年及以上的引进人员,户籍已转入我县的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和报考普通高校时按照我省有关政策落实。引进的学科骨干教师(含调入我县工作的配偶),调入我县前的工作年限或参保缴费年限可按国家和我省的相关规定衔接。三、安家费
引进的学科骨干教师,凡签约6年以上(含6年)者,发给安家费,在正式调入或入编后一次性发放安家费25万元;引进的学科骨干教师为特级教师或正高级教师的在上述标准上另外奖励10万元安家费。
如服务少于6年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的,已发放的安家费按每少服务1年退还1/6计算金额退还给发放部门。
四、奖励性补贴
引进的学科骨干教师实施专项考核,在第一个聘期每学年考核优秀的,发放奖励性补贴5万元;考核合格的,发放奖励性补贴3万元。(专项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考核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不予发放)
五、基本生活保障
由所在单位提供工作和生活等方面基本条件,并购买每人不高于1万元生活必需品供其使用(为有住宿需求者提供)。